马克思主义永远是指导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客观真理
——评网友“平和人生”要“放弃和抛弃马克思主义”的 反动观点
作者:王长友
在《实践共产主义网》留言本,尊敬的 “平和人生” 于 2013-3-2 写到:“美好生活不在遥远而在眼前(郑重声明:本文纯属学术探讨,绝无任何政治目的)”(注意: 以后我们把“和平人生”的这篇文章简称为“和文”)
我们认为:这题目和声明指 只是文章作者的一个姿态,因为他认为:只有在学术探讨的旗帜下,才可以达到他反对执政党党章和国家最大的法律即宪法的,尽快实现彻底否定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政权合法存在的理论家基础------马克思主义,而那个避免不受任何法律上的和其他方面追究的根本目的。
首先,“和文”用他的个人对马克思主义理解阐述了他自己所认为的 马克思主义原理:“共产主义学说的创始人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主张消灭私有产权,并建立一个没有阶级制度、没有国家和政府,并且进行集体生产的社会。”
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真像“和文”所说的那样吗?不!绝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马克思在1852年3月5日 写 给他的美国朋友魏德迈的信中明确指出“阶级和阶级斗争的产生和存在仅仅同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某一历史阶段相联系”,“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这个专政就是人类社会从有阶级社会到无阶级社会的过渡”。列宁也明确指出:“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由此可见,“和文”并没有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本质,或者说他是在有意或无意地回避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这个最最关键的核心问题。
另外,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全部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请注意:是消灭私有制,而不是 消灭私有产权!
“ 私有制”和“私有产权”一样吗?不一样!“私有制”的范围是广泛的,首先是物质的私有制,既包括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也包括生活资料的私有制;其次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私有制,包括君臣,父子,夫妻等人际关系的私有制;其三是人们头脑中思想观念的德私有制,例如各种腐朽落后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传统观念和一切剥削阶级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超前消费”思想观念,等等!而“私有产权”则仅仅限于“属于物质资料范围的财产权利”。这就从根本上缩减了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基本内容,为“和文”后面“放弃和抛弃马克思主义”的 反动观点打下了基础。
“和文”提出:“在马克思时代,全世界的各个国家的概念和本质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1)国家是实行阶级统治的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它的本质在于阶级统治;(2)国家是按地区来划分其国民的; (3)国家是一种特殊的暴力机器。国家是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自己的阶级利益,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管理组织。”
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对国家的概念是怎么定性的呢?首先“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也可以说是统治阶级用暴力手段维持自己的统治地位,镇压被统治阶级反抗的暴力工具!”
最最关键的是:“和文”下面的这段话:“然而,马克思没有想到也没有见到的是中国从公元1912至今,中国的国家和政府发生了职能上的改变,其性质与1912年前完全不一样。从那时起,国家和政府是带领和组织人民群众共同创建美好生活的领导机构。”
事实果真象“和文”所说的那样吗?不是!绝对不是!!!
历史上,1912年以前截止到鸦片战争期间的中国国家和政府的性质就是一个被封建官僚义统治,帝国主义侵略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期间虽有康有为梁启超等数千名举人的公车上书,光绪皇帝的“戊戌变法”,孙中山黄兴等人多次失败的起义,包括1911年成功的辛亥革命的中国国家和 国家的统治者清政府都属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和剥削阶级的统治工具;而1912年孙中山建立的被袁世凯篡夺最高领导权几经变化,最终最高领导权落到蒋介石手中的中华民国的国家和政府的性质,除了是被封建官僚义统治,帝国主义侵略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根本内容没有任何变化之外,又增加了军阀割据与军阀混战的政治局面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我们习惯地称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对中国人民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的国家政权与社会状况。
人所共知,中国这种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的根本转变完全是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几十年的英勇奋斗,最终是在以斯大林为首的苏联共产党的和苏联人民的支持下,取得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和最后成功,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十几年的艰苦奋斗,特别是建国初期在以斯大林为首的苏联共产党的和苏联人民的支持下,中国迅速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法律和各个方面的基础和制度,把中国从1949年一穷二白的贫穷落后状态建设成一个既无内债又无外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综合国力逐步加强,初步繁荣富强的,既有原子弹和导弹,又有人造卫星、光导纤维等先进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
“和文”这种颠倒事实混淆黑白的说明了什么问题呢?这是不言而喻的!
“和文”还说道:“马克思主义的那种共产主义社会形态——没有阶级制度、没有国家和政府的社会。那只有全人类人性的异化才能实现。如果不是人性的异化,那么这种社会形态与基督教的天堂、佛教的极乐世界的本质区别在哪里?”
马克思主义提出的不仅仅是共产主义社会形态:即每个人都具有彻底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和历史观,都掌握了 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和认识论和认识论,都把“劳动当成人生的第一需要”,和“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更幸福的基础上”的共产主义人生观和价值观;更重要的是社会结构在彻底消灭一切私有制度和私有观念以后,没有阶级、更没统治阶级用暴力镇压统治被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国家,和政府的人人绝对等相对自由,团结互助奉献创造,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状态。
那么实现马克思主义所提出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不是象“和文”所说的那样“只有全人类人性的异化才能实现”呢?不是!绝对不是!!!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在 普遍联系和永恒地发展变化的,而事物永恒发展变化的普遍规律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变化的,特殊情况的发展变化是由高级状态退回低级状态,但是一切事物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变化的普遍规律是永恒的, 任何人与任何力量都永远改变不了的!
作为人类社会也是按照这个规律从原始人到现代人,从刀耕火种的低级状态,到工业化电气化信息化网络化的现代始终都没有脱离这个任何事物都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变化的的普遍规律。至于人类社会从原始共产主义社会,进化到奴隶社会,再进化到封建社会以及资本主义社会,最终要要进化到共产主义社会,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根本就不是什么“和文”所说的“只有全人类人性的异化才能实现”!!!
“和文”在自己的文章中明确提出:“人有善,也有不良的一面存在的。” 马克思主义是彻底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即正确的意识对事物的进步和发展起积极的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对事物的进步和发展其消极的阻碍和破坏作用!而在人性中的表现就是:人性中善的一面就是正确的意识,而“不善”的一面就是错误的意识!
“和文”又写道:“人类社会需要管理组织的,管理组织是离不开国家和政府这样的机构的。” 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则认为:当人类社会存在着“私有制”和“私有观念”的时期,人们往往会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去伤害“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占人口很少的统治阶级为了保护自己的那个随时随意占有和剥夺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被统治者的利益,所以,就建立了国家和政权以及一系列的法律制度,以达到用暴力维持其统治和镇压被剥削阶级的反抗的目的。同时,也用法律约束人们由于“不善”的人性而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去伤害“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全部理论都阐述出一个观点:就是“私是万恶之源”,私有制度保护了人们在事实上不管通过什么手段,只要不被发现就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无限增长的私人财富,也 就是“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而私有制对于无产阶级和一切穷人是没有任何保护的!而私有观念则是 在私有制度下产生的一种保护自己私有财产和渴望占更多财富有的欲望或称思想意识,而在这种私有制度的社会环境和生活条件下,某些人在人性中的“不善”即“恶”的意识,也就是“私有观念”渴望占更多财富的欲望的指使下,白做出了害“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前面说过,在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基本原理中,共产主义社会是不存在任何“私有制度”和私有观念的!所以,在共产主义社会的人性中,“不善”的思想和观念是没有其产生和存在的的环境和 条件的!如此说来,在马克思主义所阐述的科学共产主义社会中,是根本不需要只有私有制才需要的用于约束人们在人性中的“不善”即“恶”的意识,也就是“私有观念”条件下所产生的“为了达到渴望占更多财富的欲望,去做出伤害“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既然是不存在的问题,所以也 就不需要再产生这样的管理机构!
另外,作为“人人的平等相对自由”共产主义社会,“管理”与“被管理”本身就是一种不平等的存在!这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共产主义社会是绝对不准许的!而代替的则是“服务与被服务”的新型人际关系:即每一个人都是为别人和社会服务的服务者,同时自己也在接受别人和社会在为自己服务。这样:站在马克思主义所阐述的科学共产主义社会的立场上,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服务者,同时也是被服务者。尽管每个人的具体分工不同,但是,所有人都是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绝对平等的!而“和文”所说的共产主义的管理组织机构是根本不存在的,也是极端错误的和极端反动的!
至于“和文”后面所提出的:“所以不能用划时代的马克思主义作为理论来长期打算把现代化的民族、民权的国家和政府推翻、消灭。”
恰如毛主席所指出的:马克思主义不但可以指导我们破坏一个旧世界的同时,马克思主义还可以指导我们建设一个新世界!不破不立,破在当头,立业就在其中了。
当然,我们破坏,推翻和消灭的国家和政府始终的、始终是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要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国民党反动派的,法西斯专制独裁的蒋家王朝,而对于毛泽东等中国无产阶级革命的老前辈和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和政府,虽然已经发生严重的根本性质的变化,但是,只要他还叫共产党,还承认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也可以准确地继承和发展)是我们执政共产党和国家政府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承认共产主义是我们的崇高信仰和最终目标,我们不但不会推翻和消灭它,恰恰相反,我们还会站在它的立场上,真心诚意地帮助它总结和认识过去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分清当前我国国内外主要矛盾,和解决这些矛盾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使我们执政共产党和国家政府真正能够尽快地恢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政治路线,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彻底解决当前所面临一切危机和问题,使我们的党和国家政府尽快回到过去那种与广大人民群众鱼水情深,血肉相连的密切关系!否则,如果执政的共产党和国家政府蜕变为蒋介石那样“对信仰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人一律杀无赦,宁可错杀三千也不放过一个”的法西斯的专制独裁政府,那就只能推翻和消灭了!
“和文”还提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是永远离不开国家和政府,不能因为有一些腐败现象长期存在,就把我们的国家和政府的性质否定了,这是严重的错误思想。”
我们认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是人们走向光明与幸福,并且使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但是,“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不能建立在政府官僚的腐败无能和对少数权贵富豪任意胡作非为包庇和纵容,对最最广大的工农劳动人民群众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这种压迫,残酷地大集合迫害人民群众的不满和反抗,无限地加大维稳费用的基础之上。要想“社会稳定和发展”就不必须要全心全意地始终站在绝大多数人的立场上,必须坚持社会公平和正义原则,而且必须从执政党和国家政府的最高领导人开始,从我做起,彻底清楚一切腐败现象!换句话说,就是只有真正地坚持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政治路线和人人都能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努力学懂弄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主要观点,并且理论联系实际加以运用,才能够彻底解决“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问题!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十分科学地阐述了要判断一个事物的根本性质的标准是该事物本身的量变决定质变,也就是该事物的绝大部分成分是什么性质的就决定了该事物的根本性质。就好比,国民党反动派内部,也有一些廉洁正义的仁人志士,但是,就其整体而言,这些廉洁正义的仁人志士在整个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阶级内部占有很小很小的数量,根本就无法扭转国民党腐败堕落必然灭亡的必然趋势!
“和文”还写道:“我们党和国家与政府的思想路线很明确,那就是长期的打击违法犯罪,惩治腐败,预防自然灾害和外部侵略;带领和组织人民群众共同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的小康社会。”
稍微上点年纪的人都知道,就在我们的执政的共产党和国家政府在坚持和执行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政治路线的年代里,我们的执政的共产党和国家政府内部的腐败现象少而又少,刚刚建国时期,刘青山张子善刚刚冒出腐败的一点头就被毛主席果断地枪毙了,以后除了极少数,绝大多数人都不敢了。可是自从我们执政的共产党和国家政府在毛主席逝世以后,特别是邓小平从1978年底开始改革开放以后,逐渐地把我们执政的共产党和国家政府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政治路线改变为建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错误理论的“让少数人先富起来”的思想政治路线。在这种思想路线指导下,即使能够提出来“长期的打击违法犯罪,惩治腐败”的政治口号,恐怕也不能实现长期打击违法犯罪,惩治腐败,预防自然灾害和外部侵略;带领和组织人民群众共同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的小康社会。”的政治目标!因为只有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政治路线才能彻底解决问题,其他的思想政治路线都是不能彻底解决问题的!
“和文”最后说道:“对此,我们绝对不能推翻和消灭我们的民族、民权的国家和政府,要放弃和抛弃马克思主义,永远的拥护和支持我们的国家和政府。”“我们美好的生活不在遥远,而就在眼前!”
请看“和文”这是多么“自相矛盾”和多么“荒谬”的结论啊!我们现在执政的共产党和国家政府自从成立的那一天开始,就在它的“章程”和“宪法”中明确地阐述和强调了一个道理,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是我们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虽然,在国际共运历史上和我们党的历史上,以及邓小平领导的改革开放以后,我们执政的共产党和国家政府在马克思主义后面加了列宁主义,统称为马克思列宁主义,之后加上了毛泽东思想,统称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对此,大家都非常清楚,不管是列宁主义还是 毛泽东思想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问题就出现在中国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身上,他们都与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具有十分明确具体实践的巨大意义,而后者则是在很大程度上与前者的继承和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差异!
尽管差异是巨大的,都是不管是党章还是宪法,始终都没有改变马克思列宁主义是我们执政的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而“和文”却在公开地,极其狂妄地反对我们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都在不断地继承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要求我们执政的要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我们的共产党员和共产主义革命同志网友及广大网友“要放弃和抛弃马克思主义,”还说:“永远的拥护和支持我们的国家和政府。”
“和文”这种一方面反对我们国家和政府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另一方面还假惺惺地“永远的拥护和支持我们的国家和政府。”不是太明显自相矛盾居心不良吗?
如果我们执政的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旦按照“和文”所说的“放弃和抛弃马克思主义,”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不用回答,大家都是十分清楚的!“放弃和抛弃马克思主义,”的后果就是东殴巨变和前苏共与前苏联的亡党亡国!!!!到那时,恐怕就不是“我们美好的生活不在遥远,而就在眼前!”而是像苏共彻底毁灭,苏联四分五裂之后的俄罗斯,就成了极少数腐败特权分子摇身一变成为新的 的资产阶级,继续过着天堂般的自由幸福生活,而苏共广大党员和工农劳动人民群众则一下子就掉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中,每天每时每刻都在痛苦中和生死线上挣扎!
“和文”主张“放弃和抛弃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究竟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是幸福的通往天堂的天使?还是受苦受难使我们通向地狱的魔鬼?真使我们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同志,特别是最高层领导同志,还有我们这些真正信仰共产主义的同志和网友不得不认真的思考和重视了!我们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同志,特别是最高层领导同志,还有观点我们的每一个共产党员与每一个真正信仰共产主义的革命同志和广大网友,千万千万不能上当受骗啊!
2013年3月4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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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主义学说的创始人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主张消灭私有产权,并建立一个没有阶级制度、没有国家和政府,并且进行集体生产的社会。
在马克思时代,全世界的各个国家的概念和本质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
(1)国家是实行阶级统治的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它的本质在于阶级统治; (2)国家是按地区来划分其国民的; (3)国家是一种特殊的暴力机器。
国家是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自己的阶级利益,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管理组织。
然而,马克思没有想到也没有见到的是中国从公元1912至今,中国的国家和政府发生了职能上的改变,其性质与1912年前完全不一样。从那时起,国家和政府是带领和组织人民群众共同创建美好生活的领导机构。
马克思主义的那种共产主义社会形态——没有阶级制度、没有国家和政府的社会。那只有全人类人性的异化才能实现。如果不是人性的异化,那么这种社会形态与基督教的天堂、佛教的极乐世界的本质区别在哪里?
人有善,也有不良的一面存在的。 人类社会需要管理组织的,管理组织是离不开国家和政府这样的机构的。 所以不能用划时代的马克思主义作为理论来长期打算把现代化的民族、民权的国家和政府推翻、消灭。 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是永远离不开国家和政府,不能因为有一些腐败现象长期存在,就把我们的国家和政府的性质否定了,这是严重的错误思想。
我们党和国家与政府的思想路线很明确,那就是长期的打击违法犯罪,惩治腐败,预防自然灾害和外部侵略;带领和组织人民群众共同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的小康社会。
对此,我们绝对不能推翻和消灭我们的民族、民权的国家和政府,要放弃和抛弃马克思主义,永远的拥护和支持我们的国家和政府。
我们美好的生活不在遥远,而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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