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大政方针成为“法律党”进行污蔑,到底居心何在?
作者:王长友
“法律党”不是新名词,但是却发挥了巨大作用“破坏党的执政基础”,把执政的共产党,推向自我毁灭的万丈深渊!
人所共知: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大政方针,长久以来的出道真正的认真贯彻落实?特别是共产党和共产党员,特别是共产党的领导干部被一种“要坚决响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的主张,污蔑为“法律党”,诬陷“法律党”要成为“破坏党的领导”和“破坏国家稳定”的“罪归祸首”!
直接导致改革开放近四十年的中国大陆执政的共产党和共产党员,特别是共产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对于“还要不要要带头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到底是“党大”?还是“法大”?产生了极端错误的认识!!!
由于“法律党”这一邪恶概念的出笼,彻底颠覆了改革开放之初,党中央制定的“民主政治”和建设“法制国家”所明确的“执政的共产党和共产党员,特别是共产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共产党和共产党员,特别是共产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严格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为人民群众遵纪守法起到模范先锋作用!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必须牢牢记住改革开放的初心:法比党大!”
为什么“法比党大”?
因为在执政的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法规,都是在执政的共产党的领导下,按照共产党的基础理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即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制定的。通过共产党二十多年的具体实践,又把毛泽东思想加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后面,也成为党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毛泽东思想则是让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共产党员和中国大陆亿万人民群众直接接触到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启蒙基础和桥梁;也是由此,即毛泽东思想奠定了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理论依据;同时共产党领导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颁布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形成相对稳定的国家政治制度,防止以后因为人的变化,而导致国家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发生变化的法律依据。所以,共产党领导国家政权制定和颁布的国家法律法规,必须大于共产党的每一个具体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对于各级领导权的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要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把自己置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制约之下严格依法办事!只有如此,广大党员和全国老百姓才能共同遵纪守法,使共产党永远强大,是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永远固若金汤!共产党执政的中国大陆保持长久地社会稳定,繁荣和昌盛!!!
但是,如果按照那些污蔑“全面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为“法律党”的人的观点和主张:“党比法大”!
是不是作为执政的共产党和共产党员,特别是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就可以无法无天,为所欲为?
这样的结果,岂不是天下大乱,共产党要自我毁灭吗?
郭一平和与郭一平具有同样认识和同样观点的人,污蔑“带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大政方针”共产党和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为 “法律党”,竟然是与“主张私有化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完全是同一个性质,共同成为颠覆国家的两种力量!真是岂有此理!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我国有成千上万被那些篡夺共产党各级领导权的腐败分子肆意践踏国家法律,肆意侵吞国家财产,肆意抢夺老百姓财产,强拆民房,强占农田,山林、鱼塘,让本来已经走上幸福之路的老百姓一夜之间倾家荡产,甚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而被有法不依肆意践踏法律的特权贪官污吏腐败分子欺压迫害的成千上万的上访冤民,哪一个不是希望共产党和共产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能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彻底解决广大上访冤民的每一个冤假错案?
我们是在是忍不住,要问一问:郭一平和与郭一平具有同样认识和观点的人们:如此是非不分,黑白不辨!到底是出于何种目的??何种用心??
他们把中国大陆成千上万要求“依法解决自己冤假错案”的上访冤民置于何地???
他们把党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的中央大政方针至于何处???
我们对郭一平和与郭一平具有同样认识和观点的人们并没有任何恶意!
我们仅仅是对郭一平和与郭一平具有同样认识和观点的人们提出的“这种是非不分,黑白不辨,把真正反对共产党的主张私有化的资产阶级分子同真正爱护共产党,捍卫共产党领导地位,使共产党强大的共产党和共产党员,特别是共产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大政方针,污蔑为“法律党”,诬陷为“两种颠覆国家的两种反动势力”????难道不是在打着“维护共产党!捍卫共产党!!”的旗帜,在做着“瓦解共产党,毁灭共产党”的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吗?他们到底知道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们是被逼无奈才被迫写下如此反动的文章?还是发自内心的要达到某种目的才写下如此反动的文章????
为此,我们不得不向郭一平以及赞同和传播“郭一平这种反动的错误观点”的人们,提出质疑:
你们究竟是站在什么人什么阶级的立场上?
你们到底是为哪个阶级摇旗呐喊充当反对共产党和共产党员,特别是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严格严格国家法律法规,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彻底解决全国成千上万上访冤民的冤假错案???
郭一平和赞成、传播郭一平这种反动观点的人们:
你们知道吗?
你们已经成为共产党内的叛徒内奸工贼,走资派和特权腐败分子的代言人,
你们这种做法的直接效果:就是要毁掉共产党和新中国的红色政权!
我们大家都知道:
苏共和苏联就是因为没有实行“以巴黎公社原则(1一切领导人都必须是自下而上选举产生;2选举人有权随时监督,问责,罢免或撤换自己选举的一切领导人;3一切领导人的工资和物质待遇,都不得超过普通老百姓的平均水平)为具体内容的民主政治”和“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已经亡党亡国了!
作为在中国大陆已经执政70年的中国共产党和共产党的党员,特别是共产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把自己的权力严格限制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制约之下!
历史是那么的巧合:当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的时候,我们党发出了“用马列主义统一全党”的强力呼声!那时是上下结合地发出的呼声!现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我们党也发出了“必须用马克思恩格斯主义伟大真理统一全党,彻底纯洁党的性质和组织,建设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强烈呼声!这次还是上下结合发出的强烈呼声!
真正彻底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就是“”把权力必须关进笼子里”!
共产党和共产党员,共产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真正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大政方针!
必须带头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
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对不准许任何人任何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
真正实行把执行权和监督权彻底分离,即把运动员和裁判员彻底分离:执行人和监督人,运动员和裁判员不能同坐一条船!必须严格实行党内分权制,我们必须立即把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变为党的最高权力机构和常设机构,各级党代会代表必须真正自下而上真正选举产生,在任期制的期限内实行专职化。各级党代会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集体决策同级党组织的一切重大事项。
在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必须真正自下而上选举产生党的:1、中央宣传教育组织委员会、2、中央政治军事法律安全委员会、3、中央人民生活保障与人民财产增值管理委员会,4、中央国家行政与经济建设委员会、5、中央纪律检查与监察委员会!
中共中央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中央宣传教育组织委员会:独立负责把马克思恩格斯主义伟大真理整体化,系统化,重点化,通俗化,大众化地普及给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以及全人类的每一个人;不受任何干扰地按照马克思恩格斯主义伟大真理的要求,独立负责领导党的思想政治和理论建设,以及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共产主义革命;独立负责“客观公正”地把最优秀的共产主义人才发展为共产党员;独立负责“客观公正”地为最优秀的共产党员走上领导岗位提供各种服务;不受任何干扰地独立负责共产党领导的一切地区一切人的生育,养育,终身教育等一切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地独立负责一切有关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工作。
2、中央政治军事法律安全委员会:不受任何干扰地按照马克思恩格斯主义伟大真理的阶级立场,思想观点,政治经济主张和科学方法,完全独立负责地开展共产党内部和共产党领导的一切人、一切地区的政治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按照马恩真理的要求,制定在一个历史周期内相对比较稳定的法律法规,不受任何干扰地依法依规指挥共产党领导的一切武装力量,随时可以彻底消灭一切敢于来犯之敌;领导公检法机关及司法机关完全独立地开展相关工作;真正做到马克思恩格斯主义伟大真理,永远是唯一统帅人们一切思维和行为的规范;不受任何干扰地依法依规惩处一切“①影响或干涉他人或社会公众的自由;②侵占他人或社会公众利益;③侮辱他人人格,伤害他人身体;④危害公共安全;⑤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的违法之人,不管性别,年龄、职务、地位、权力,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绝对平等!”确实保障,共产党领导的一切地区,都有真正的“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并且无限持续发展进步。
3、中央人民生活保障与人民财产增值管理委员会:完全独立负责共产党领导的一切地区的一切人,都能够有与一切人完全平等的生存和发展的物质生活保证;人格不受侮辱身体不受伤害的人权保障;在严格遵守马克思恩格斯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下的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享有无限的“自由”和“民主”;同时,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除了战争或自然灾害的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严格保证在共产党领导的地区内的一切由全体人民共同创造的财产,不断获得增值;严格审查和全过程监督各种投资项目,绝对不准许把人民创造的财产变为私人财产,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绝不准许投资失败!还必须能够不不断地增值。
4、中央国家行政与经济建设委员会:说穿了,这个委员会就是被中央宣传教育组织委员会分区了文化教育新闻舆论监督等权力;被中央政治军事法律安全委员会分去了国家司法,国家政治保卫,社会公共安全与国家安全等执法权;特别是失去了对武警和边防等一切武装力量的指挥权;完全处于被中央各个专门委员会的监督制约之下的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建设科技发展等方面的工作虽然不想过去集权制时,政府领导人可以在党的领导人一人之下,各级官员和人民群众万人之上的权力与地位!全国各个地方都可以很快模仿实行,从今以后,“山高皇帝远”的土皇帝,和各种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全再也不会出现在我们的中国大路上了。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都可以一心一意地搞建设,而不用担心因言获罪,随时随地都可以“说真话”,“坚持原则”和“坚持真理”了!而成为政府领导人必定是真正有本事,有才能,真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仁人志士,不为名不为例,全心全意为了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强大,民族的振兴而敢于开动脑筋,勇于探索,光明磊落,无私无畏,奉献拼搏,大步前进!而那些庸庸碌碌的无能之辈,你让他当这个没有任何个人特权和好处的政府领导人,他也不会干了!
5、中央纪律检查与监察委员会:独立负责严格考核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能否时时处处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及时清除不合格共产党员;独立负责接待共产党领导的一切地区,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必须本着“公平,正义”原则和“公开,透明”原则,认真负责地彻底解决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一切问题。但是对于处分党员或开除党员党籍;罢免或撤换,以及处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材料与证据交给党员所在党组织讨论,通过集体表决后,百分八十以上同意以后,方能有效;在集体表决前,必须给与被表决党员或党员领导干部以充分的时间,进行自我辩护,或表明自己的态度。
各级党代会与同级人代会互相对口衔接,中央五大部门与全国人大五个系统的委员会对口衔接;同时接受原来属于政府及国务院的部分权力与工作职能。
党内分权之后,各司其职,独立行使职权:谁的问题,谁解决;谁的责任,谁承担。每年至少要向全体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接受全体代表的质询和问责!必要时可以罢免或撤换,甚至依法依规惩处给党、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的领导人!
眼看着我国的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地发展,国家的经济实力日益提高,可是在民生领域,思想意识形态领域,整个中华民族的道德水平和整体素质所存在的各种弊端和我问题,实在是令人堪忧!如果在继续“集权”下去,简直不敢想象:在一个到处说假话,没有任何“公平正义”国度里,多则几十年,少则十几年,我们中华民族还能不能独立存于世界的东方?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急的时刻! 我们每一个“真正追求公平正义,真正忧国忧民”的人 不能不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我们冒着敌人法人炮火前进!! 前进!前进!!前进!!!进!!!!
我们起来干什么? 首先就是响应党中央关于“自我革命”的伟大号召! 一切从我做起,立即从现在开始:
真正下大功夫,真正学懂弄通马克思恩格斯主义伟大真理的阶级立场,思想观点政治经济主张,特别是科学方法,真正树立彻底唯物主义世界观历史观,共产主义人生观价值观,共产主义政治经济制度原理和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和认识论!真正理论联系实际加以应用! 首先,把我们自己的本职工作和身边的一切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事情彻底解决!还有很多不符合马克思恩格斯主义伟大真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也必须从严肃地提出来!一方面要引起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人注意,另一方面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努力通过一切合理合法的手续千方百计地立即废除或修改这些不符合马克思格斯主义伟大真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其次,就是要向我们身边的人进行马克思恩格斯主义伟大真理和马恩科学共产主义基本知识“整体化、系统化、重点化、通俗化、大众化”的宣传教育工作,寻找和培养更多的真正的共产党员为手续共产党的最终目标而共同努力奋斗!
其三,要在真正坚持马克思恩格斯主义伟大真理和马恩科学共产主义伟大目标的共产党领导下,争取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建立真正的“以马恩真理为思维和行为规范”的共产主义志愿者组织,为宣传和普及马恩真理在我们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亲身实践“以人的幸福为中心”的共产主义思维和行为规范,共产主义生产生活方式,特别是共产主义人际关系而无私奉献,努力工作!尽快吧国内外共产主义运动推向新的高潮!
共产党和共产党员,共产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真正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大政方针!
必须带头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
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对不准许任何人任何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
2019年10月19日星期六初稿
2019年10月20日星期日第一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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