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宪治国”,就从《宪法》第一章第一条开始,说真话,做真实事!
作者:王长友
据央视2018年8月24日19点《新闻联播》报道:“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正式成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担任委员会主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担任委员会副主任。
习近平主任强调:“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依宪治国”。
为此,我们强烈提出:
“党领导‘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但是党是不是也要遵守宪法和法律?党在法律之上?还是在法律之下?”
如果“党在法律之上”,党就可以不遵守法律和宪法,这样看来,老百姓就会认为:“你执政的共产党都不遵守法律?凭什么让老百姓遵守法律?”
如果“党在法律之下”,党就应该带头遵守和执行法律,那么共产党领导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明显违反我国《宪法》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请看改革开放已经把我国的领导阶级变成了可以被资本家任意剥削和压迫的弱势群体!农民已经被改革成失掉土地的城市农民工和无业流浪者,成为整个社会的最底层。
我们不知道习主任和李副主任对于这个问题能不能说真话?办真事?立即贯彻《宪法》精神,立即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切实恢复“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严格落实《宪法》和《劳动法》规定的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各项权利”!
到底是“空谈误国”?还是“实干兴邦”?
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以及全世界人民都在拭目以待!
只要是真正地“说真话,办真事”,“共产党带头尊法守法执法!捍卫宪法和法律。”我们坚决支持!!!
2018年8月25日星期六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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