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友:依法治国:宪法最大!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最大!201706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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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宪法最大!
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最大!
作者:王长友
我国现行宪法第一章第一条,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所以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组作出的一切重大改革决策都应该经过全国人大批准之后,交由国务院贯彻落实认真执行!
中国共产党是全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必须以身作则,带头模范遵守我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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