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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先锋报

王长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维稳对象”和“特权”,是导致全社会腐败和丧失道德底线的根本原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维稳对象”和“特权”,

是导致全社会腐败和丧失道德底线根本原因

      

           作者:王长友

 

     中央电视台2016年10月12日“新闻联播”: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10日至11日在江西南昌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并讲话。

 

会议强调,政法综治战线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切实增强工作前瞻性,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积极推动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出席会议。

                   

     一、“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根本任务是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不被颠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受侵犯。

 

    自从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已经走过67年的历程,期间,不管是建国后的前17年,还是文革十年,以及我国改革开放后近40年,我们的国家始终坚称自己是社会主义国家,只不过改革开放后的社会主义前面加上了“中国特色”四个字。

 

    中共十八届中央书记习近平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社会主义”,不是别的什么主义”。

 

    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伟大导师列宁明确指出:“所谓的社会主义,就是新生的共产主义,同垂死的资本主义进行斗争的历史阶段。”是马克思(恩格斯)主义产生之后,指导全世界共产党和无产者,彻底消灭资本主义,在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的历史阶段。 

 

    按照马克思(恩格斯)主义伟大真理和列宁斯大林的伟大实践,经过毛泽东思想洗礼的我们,所理解的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是: 

 

     1、必须坚持马克思(恩格斯)主义指导地位!严格保证彻底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历史观,共产主义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在整个国家上层建筑中的统治地位;和在全社会每一个成员思想意识形态领域中和思想观念中的统治地位。 

 

     2、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实行“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根本目的的计划经济,同时利用“市场经济中的某些积极因素”弥补计划经济的缺陷与不足,关键是必须实行“各尽所能,以按照每一个人的实际生理需要分配消费品为主,按照按劳动量、劳动强度、劳动复杂程度和劳动成果分配个人消费品为辅;奖勤罚懒: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分配原则,让中国迅速强大起来,让每一个中国人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3、必须坚持“最最广大的工农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能够“彻底推翻一切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彻底消灭一切私有制度和私有观念”,能够真正向“无差别无阶级,人人绝对平等,相对自由,团结互助,共同幸福的全世界和全人类的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无产阶级专政”!

 

    4、必须坚持真正符合《共产党宣言》中所阐述的政治立场和根本性质,政治原则和政治纲领,根本任务和最终目标,真正坚持“巴黎公社原则”“1、一切领导人都必须自下而上地普选产生;2、能够随时撤换不合格领导人;3、全体领导人及公务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不能超过普通熟练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的,能够真正“带领全中国人民彻底解放全人类,在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产生的历史背景及意义

 

     自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四项基本原则指导下,进行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和国家政权内,有很多人经不起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和剥削阶级思想的进攻,逐渐地放弃了自己的共产主义信仰和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以及四项基本原则,一步一步地陷入了腐败的泥潭。

 

     终于在1989年春夏之交爆发了震惊世界的北京青年学生在天安门广场静坐示威,强烈要求党中央和国家权力机关彻底清除共产党和国家政权内的腐化变质分子,即“反腐败,反官倒,反对通货膨胀!”北京高校广大青年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正义之举,很快就得到了北京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民的热烈响应和坚决支持,很快发展到全国大部分城市和地区。

     

     本来中共十三届中央总书记赵紫阳5月19日凌晨亲自接见天安门静坐绝食的广大学生,当晚在天安门广场绝食静坐的广大青年学生,已经决定第二天撤回学校,开始恢复正常学习和工作秩序,只要督促中央和国家权力机关把反腐败真正落到实处,就是达到目的了!!!

    

      万分不幸的是中南海的红墙隔断了中央与天安门广场广大学生的信息传递,党内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向中央谎报军情:诬陷广大学生要冲击中南海,使党中央政治局常委以微弱的一票之差,就盲目地做出了极端错误的决定:北京天安门地区发生了“反革命暴乱”,国务院授权北京市部分地区自5月20日0点开始由军队戒严。

 

     广大青年学生想不到自己一腔热血为国为民,竟然被诬陷为“反革命暴乱”,真是天大的冤枉!后面就是遭到全世界所反对的解放军6月4日开着装甲车进驻天安门广场,广大青年学生的“爱党,爱国,爱人民”的“反腐败正义行为”遭到无情的镇压!

 

     八九年“六四”以后“中央和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就是统一指挥各党政军司法机构,全社会各个单位,不择一切手段,防止再次出现类似于“八九年六四事件”那样的大规模学生和群众的游行示威活动!

 

    所以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对象,并不是真正的“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和侵占国家和人民财产的腐败分子,而是针对那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了共产党彻底清除腐败”,“为了新中国和中华民族的振兴”而随时敢于挺身而出,号召和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和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进行监督,批评党和政府的某些损害国家或老百姓利益的错误政策,甚至集会游行的仁人志士。

 

    这些仁人志士都是我们党、国家和民族的栋梁和希望,本应该由全国政协请他们共商国是,发挥作用,可是却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维稳对象”!!!而对那些真正危害党和国家政权的各种刑事犯罪分子,特别是共产党内和国家政权内的贪污腐败分子却不予追究,默认其肆意扩大蔓延,甚至从中渔利。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对象“”和开展工作过程中的“特权”表现及危害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的“特权”,就是“稳定压倒一切”。“为了维稳,可以突破任何法律法规,不受任何监督和制约。”“凡中国大陆上的任何人机构任何组织任何单位,都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和配合工作。” 

 

 按理说:公安部门的职责就是负责社会治安,所以搞好社会治安就应该是公安部门的本职工作。可是自从成立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时开始,不仅公安部门直接参与,就连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以及全社会都参与进来,完全服从于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和指挥。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的“特权”,所产生的腐败及其危害。

 

一方面,由于严重妨碍了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履行“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不被颠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受侵犯”的职责;严重妨碍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执法的原则。严重地影响了“司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准许任何人任何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原则。直接导致党和国家政权内很多腐败变质分子和社会上很多自私自利的人甚至某些刑事犯罪人员,因为参与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而规避了法律法规应给予的相应惩罚,使党和国家政权内的腐败现象一发而不可收,直至发展成“反腐败亡党,不反腐败不仅亡国,还能毁灭整个中华民族!”而那些自私自利甚至刑事犯罪分子则更是披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保护衣,为所欲为,而善良和正直的人们只能像案板上的鱼肉一样,任人宰割,整个社会没有公平正义,近乎完全丧失了道德底线!

 

另一方面,极其严重地干扰了全社会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使真正遵纪守法的好人受到监视,控制,甚至迫害,有的直至被非法剥夺生命。而“自私自利”“善于投机”的人,一旦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人员,就会利用自己手中的“特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打击迫害与自己有矛盾的人。整个社会被他们用合法的手段,搞得“是非颠倒,黑白混淆,简直是暗无天日!”试问:这样的社会能够不走向反面吗???!!!

 

四、彻底解决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带来的一切问题和弊端的途径和措施。

 

1、公检法是担负着不同职责的各自独立的执法机关,他们应该完全向同级人大负责。

2、维护社会治安是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其他单位各有分工不能混淆!

3、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直接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职责,尽管具有一定的暴力执法的特权,但是也不能为所欲为,必须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同时还必须接受人民检察院的依法监督。

4、人民检察院在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或国安机关在开展本职工作过程中有违法现象,必须立即制止;如果问题严重涉及违法犯罪,必须立即逮捕,审查或侦查完毕,罪证确凿,即可对违法犯罪的公安或国安工作人员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尤其是党政机关内的腐败分子和社会上那些刑事犯罪分子,不管他权力多大,地位和职务有多高,资历和资格有多老,不管牵扯到谁,只要犯罪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楚都必须立即逮捕依法惩处。

5、人民法院必须严格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审判,公正办案,随时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特别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和人员任免。

6、全社会也是同样,不论是军队,学校,医院,企业事业单位,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绝不能听命于公安机关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指令,去做那些违背公平正义,违背天理良心的助纣为虐为虎作伥残害好人的。

7、人民解放军的根本性质是用暴力推翻一切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保护工农劳动人民根本利益,彻底消灭一切私有制度和私有观念,彻底解放全人类在全世界彻底实现共产主义伟大目标的的根本性质和根本任务;

8、学校也不能放弃为党和国家培养真正的有共产主义觉悟和有文化和专业技能的高素质共产主义人才的办学方针,为资本家和剥削阶级培养工具;

9、医院跟放弃“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原则,根据公安机关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指令,把一个健康的人往死里治,对一个有病的人昧着良心说他健康,坚决不予救治,任其病死!

10、任何企事业单位都应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不应该屈从由于公安机关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指令,做出与自己本职工作完全背道而驰的“泯灭天理良心”的事。

11、现实中,公检法完全听命于同级政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同级党组织的政法委员会,根本就不可能独立行使职权,更不能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完全违背了我国的“司法独立,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原则。由此而出现的腐败问题举不胜举。这就是为什么八九年“六四血案”过去这么多年,我国的腐败不仅没有丝毫减少,反而是越来越严重,几乎已经到了“反腐败亡党,不反腐败不仅亡国,还会彻底毁灭中华民族”的严重程度。

 12、追根寻源,一个非常重要,非常关键的问题,就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特定维稳对象的错误,极其严重特权问题和体制问题。

 13、立即撤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立即停止其一切工作,立即真正实行无产阶级的法治: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完全独立地开展执法工作,任何党政机关,任何领导人,都无权指令或干预或公检法机关的独立执法工作。否则必须严惩不贷!只有各级人大才有权任免同级公检法机关负责人 和同级政府负责人

14、必须真正建立和人民随时有权监督和罢免自己选举的人大代表的运行机制,必须使各级人大代表随时随地都处于选举其成为人的代表的人民群众 监督之下,开展各项工作;必须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地充分地重视和珍惜自己对自己选举的人大代表的选举权监督权哈罢免权,否则人民群众只能永远做奴隶!真正的共产党员和共产主义革命者,必须成为人民群众的模范和先锋,始终让人民群众心甘情愿地拥护我们和我们一起向“无差别,无阶级”,“人人平等自由,团结互助共同幸福”的共产主义社会奋勇前进!!!                                                                                                                                       

 

     

 

 

                 2016年10月13日初稿

                 2016年10月14日第一次修改

                 2016年10月15日第二次修改

                        2016年10月16日第三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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