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学习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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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共产主义论坛 8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8 转贴:以色列人民公社与共产主义现实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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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人民公社与共产主义现实道路 

2013-01-09   

“道路决定命运”,这是一个客观真理。1月5日,习近平在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特别强调:“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道路就是党的生命”;“永远要有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精神,锐意进取,大胆探索,敢于和善于分析回答现实生活中和群众思想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开放,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说一千道一万,归结为一点,就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主义,关键要看这个主义能否解决这个国家面临的历史性课题”。

  的确,当今中国正处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有一大堆的矛盾、问题和危机需要解决。以国有和私有资本经济为基础的传统发展道路已经走到了尽头,不但导致中国社会出现一系列矛盾、问题与危机,使中国误入中等收入陷阱,也使中国在这一系列问题与困难面前无可奈何、不知所措、一筹莫展。显然,只有以全新视角,根植于现实,以虽深刻揭示现实问题的产生根源却一直被刻意搁置、漠视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开拓出一条崭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中国才能解决这一系列问题,才有出路和希望。

  在经历了过去国有计划经济的失败,又经历了今天国有和私有混合市场经济的不足之后,中国社会的客观现实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都明确地表明一种新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为基本生产单位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市场经济制度才是真正科学、有效、合理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才能有效地解决当今中国所面临的“历史性课题”,才符合党的十八大确定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才是中国未来社会发展的正确选择。

  今年1月4日,收到大风网站传来的北京语言大学谢小庆先生《以色列人民公社印象》(由于原文设定权益保护,无法提供原文,请有意阅读者到大风网站上看)一文,形象、深入地描述了以色列人民公社的基本做法和面貌,令人印象深刻、发人深省。以色列人民公社是一百年前俄国、波兰一些犹太裔人士“怀抱社会主义理想”而建立的一些集体拥有的独立农场,其具体做法必然会参照马克思主义有关社会主义集体合作企业的一些思想。以色列这些人民公社虽历经百多年而依然生机盎然,必有其可取之处;其生命力之顽强,也必有其道理所在,非常值得我们这个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国家和人民深入挖掘、探讨和借鉴。

  巧合的是,以色列人民公社与本人探讨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无论在做法上,还是理念上都基本相同和类似。以色列人民公社的存在与良好运作的客观事实,充分证明了这种生产资料公有制下集体所有制生产方式的科学合理性与现实可行性。本文现以谢小庆先生《以色列人民公社印象》一文中所描述的做法与事实为基础,对生产资料公有制下集体所有制生产方式进行对比和验证,证明把这种新的社会主义集体公有制生产方式应用到我们国家和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作为实现共产主义的基本方式,并解决当前中国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是必要、科学和有效的。

  一、以色列人民公社的基本做法

  依据《以色列人民公社印象》中的数字,目前以色列有大约300个这样的公社(基布兹),大约占以色列总人口的3%。文中所述以色列公社的基本特点如下:

  1、“共存的生活。公社最突出的特点是共存。社员们没有工资,只领取有限零花钱”;“所有的大开支都由集体负担。吃饭,住房,汽车,大件家电,医疗,养老,儿童教育,继续教育,全部由集体负担”;“有集体食堂,所有食物免费。社员的零花钱足够其特殊需要,如化妆品、旅游、礼品等”。

  2、“自愿原则。加入以色列的公社完全是自愿的。也随时可以自愿退出。这是以色列的公社与当年中国公社最重要的区别。以色列的公社为那些更具有强烈归属和安全需要的人,提供那一种选择的可能性,使他们可以选择更符合自己个性特点的生活方式”。

  3、“建于宪政和市场经济的平台之上。以色列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宪政体制。有时候,无政府状态会持续很长时间。但是,并不会影响到以色列人的正常生活,也不会影响到经济的运转。以色列比较成熟的宪政体制和市场机制,既为公社提供了法律保护,也为公社提供了必要的发展动力”。

  4、“大寨之路。中国山西省昔阳县有一个大寨村。那里,曾经是一个穷山恶水的地方,自然条件非常恶劣。大寨村民在陈永贵同志的带领下,通过自己多年的辛苦劳动,改变了自己家乡落后的面貌。以色列的公社大多走过这样一条‘大寨之路’”。

  5、“简朴的生活。公社的生活是一种非消费型的生活,追求的是舒适、简单的生活。公社社员非常注意环境保护。公社成员们即注意社会之间的和睦相处,也注意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公社社员、以色列作家阿莫斯在接受凤凰卫视的采访时,批评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迫使人做‘本不需要做的过于辛苦的工作,买本不需要用的一些东西,挣本不需要用的钱,取悦于自己本不喜欢的人’”。

  6、“公社的工业。在公社发展的早期,主要是从事农业生产。今天,许多公社已经不再仅仅从事农业生产,而是实现了多种经营,许多公社办起了社办企业”;“以色列政府对社办企业采取扶持政策”,“不允许其他公司经营死海的化妆品资源”,“如果不采取这种特许经营的政策,多家公司互相降价竞争,势必使这种‘稀土’低价流失”。


  7、“公社的退出机制。由于立足市场经济的平台之上,公社存在退出机制,或破产机制。破产的结果有两种,一是被其他的公社兼并,被吸收整合;二是转型为普通的股份制商业公司。退出机制是公社最重要的激励机制。在市场环境下,公社随时可能破产,永远处于破产的威胁之下。社员们获取各种生活保障的前提是公社不破产。公社成员非常清楚这一点。因此,他们在选择领导人、新成员接纳、对领导人的监督、重大投资决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方面,都会认真对待自己的权利”。

  8、“严格的准入制度。显然,为了生存,为了稳定,公社不能养‘二流子’,不能养寄生虫”;“提出申请之后,经过公设全体成员无记名投票,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才能成为公社社员”;“那些不是在公社中长大的人想要进入公社,比在中国考公务员还要难”。“不要说懒汉,即使是勤快者的申请者,也未必能够通过为期两年半的严格审查”。

  9、“公社内外的人才流动。居住在公社中的并非都是公社社会。在春池公社中居住着五百多人,其中,仅有约二百人是公社社员。非公社社员是务工人员和借住人员。公社中的许多工作,外包给公社以外的专业化服务公司或个人”。“一些社员外出打工”,“如果他们希望保留自己的社员身份,就需要将所有收入交给公社,像其他社员一样领取‘零花钱’”。“许多出身公社的政府高官在担任政府要职的时候,仍然保持者自己公社社员的身份,将自己的工资交给公社,从公社领取‘零花钱’。离开公职后,又回到公社生活”。

  10、“无‘退休’制度。公社没有退休制度。因为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有益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一旦老年人失去工作能力,则予以供养和护理。也可能被送往公社之外的商业养老院中供养,由公社承担费用”。“公社的退休制度与老年人的年龄无关,而是与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有关”。

  11、“公社在不断自我调整和完善。公社在发展的过程中,会遇到新的问题,会不断地进行自我调整和自我完善。公社会制定相应的改革方案,然后经过投票通过。在公社中,大家都是平等的成员,没有‘老板’与‘打工仔’之间的区别”。

  二、以色列人民公社的本质与历史意义

  显然,如果把以色列人民公社当作一种企业制度,那么这种企业制度就具有以下特点和特征:

  (1)这是一种没有雇佣关系的企业制度;

  (2)这就是一种共同幸福的企业制度;

  (3)这是一种以人为本的企业制度;

  (4)是以真正遵循自主、自愿、民主、自由、平等、公平原则为前提基础的,成员们以民主方式决定一切事务;

  (5)这种企业必须以自由市场经济的原则、制度,和完善、完备的法律制度为社会基础;

  (6)这种制度下的企业具有较高生产力和凝聚力;

  (7)这种企业具有高度的人文精神,是真正的现代化企业;等。

  显然,这一切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原则和要求的。以色列人民公社的成功并长时间健康发展的事实在客观上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至少在企业的层面上是现实可行、科学正确的。因此,以色列人民公社的价值应当高于当年巴黎公社的价值,它为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理论的科学性提供了实践上的成功证明!

  这一点是极其重要的。正如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中指出的:“劳动的政治经济学对财产的政治经济学还取得了一个更大的胜利。我们说的是合作运动,特别是由少数勇敢的‘手’独立创办起来的合作工厂。对这些伟大的社会实验的意义不论给予多么高的估价都是不算过分的。工人们不是在口头上,而是用事实证明:大规模的生产,并且是按照现代科学要求进行的生产,在没有利用雇用工人阶级劳动的雇主阶级参加的条件下是能够进行的;他们证明: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劳动工具不应当被垄断起来作为统治和掠夺工人的工具;雇用劳动,也像奴隶劳动和农奴劳动一样,只是一种暂时的和低级的形式,它注定要让位于带着兴奋愉快心情自愿进行的联合劳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二卷132页)。

  作为以色列人民公社最重要的特点,“共存的生活”在本质上显然就是共产主义本质的具体表现。它的前提是没有雇佣关系,成员之间一律平等,没有剥削与压迫,没有贫穷与富裕之分,所有成员一律公平、民主、自由、自愿地在一起共同生产与生活。这正如我在《通往自由与繁荣的联合之路——探讨21世纪科学社会主义》一书中描述的“员工所有制企业”:“我们可把这种企业当作一个集体,一个为了实现自己更好的生存与发展,实现自己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共同目的而联合起来的真正集体。在这种企业中,所有员工一律平等,他们互相尊重、互相监督、互相帮助、互相学习,风险均摊、利益共享,群策群力,共同生产、劳动,共同发展、共同幸福”。

  谢小庆先生引用秦晖的话说:“乌托邦没有错,错的是强制”。谢小庆先生认可这一点,我也认可这一点!一切应是自主、自愿、平等、自由的!谢小庆先生在此还说:“人有归属的需要,需要归属于集体,归属于亲人,归属于家庭”,这非常正确。以色列公社的这一切,“为那些更具有强烈归属和安全需要的人,提供那一种选择的可能性,使他们可以选择更符合自己个性特点的生活方式”。显然,这种“平等集体”中的自由,不正是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关于人类解放、无产阶级解放、人的自由与解放的本质追求吗?显然,在谢小庆先生的笔下,我们感受到的,就是在以色列公社之中,人们过的就是一种真正美好、健康与现代化的共产主义生活。

  以色列人民公社与我在《通往自由与繁荣的联合之路——探讨21世纪科学社会主义》一书中所描述的“员工所有制企业”一样,本质上都属于马克思所说的那种“真实集体”。 马克思、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中说:“共产主义所建立的制度,正是这样的一种现实基础,它排除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东西,因为现存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 “个人力量(关系)由于分工而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现象,不能靠从头脑里抛开关于这一现象的一般观念的办法来消灭,而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并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没有集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集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从前各个个人所结成的那种虚构的集体,总是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而使自己与各个个人对立起来;由于这种集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支配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集体,而且是新的桎梏。在真实的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一卷82页)。显然,这种真实的集体,才是马克思、恩格斯设想“全社会共同占有和管理社会生产”的本意,才是真正共产主义的具体表现。只是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具体设计出这种“真实的集体”的具体制度和内容,没有指出其产生和运作的方式,而是由于实践经验的不足,把“真实的集体”放大到了全社会、全国范围。

  显然,依据马克思、恩格斯的本意,共产主义“真实的集体”应该是由劳动者个人决定,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由劳动者个人具体操作,可以实现劳动者个人的自由和解放目标的、民主与自由的集体。私有企业做不到这一点,国有计划经济也做不到这一点;只有以色列的这种人民公社和我这种生产资料公有制下的“真正集体所有制企业”才能做到这一点。“真正的集体”不应该首先是全社会、整个国家、全体人民的大集体,而首先应是企业范围内的小集体;在小集体的基础之上,才有科学合理的大集体。即使有全国性的大规模生产联合的需要,也是应以这种真正集体企业的联合为内容和形式的。

  有人说这种集体企业实现的只是企业内小范围的共同富裕,不是全体人民大范围的共同富裕,所以不是共产主义的。此言差矣!没有小范围内的共同富裕,何来全体人民大范围的共同富裕?没有个人的自由,何来全体人民的自由?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也指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1卷,273页);不解决企业范围内的共同富裕问题,如何解决社会范围内的共同富裕?而且,这种共同富裕是建立在自由市场经济的基础上的。自由市场经济在依据市场原则进行资源配置与劳动者优化组合的过程中,必然有一个劳动收入率趋同的客观规律。这种劳动收入趋同的规律必然导致全国各个企业的收入也趋同化发展,从而必然产生和实现一种全国范围内的共同富裕。

  公社社员、以色列作家阿莫斯批评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迫使人做“本不需要做的过于辛苦的工作,买本不需要用的一些东西,挣本不需要用的钱,取悦于自己本不喜欢的人”。其实,资本主义生活方式产生和根源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这种人失去自我,被社会生产方式所异化,不得不做一些自己并不喜欢的事情和工作的现象,无疑就是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所要扬弃的目标和方向。无论是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还是全社会共同占有和管理社会生产,抑或是消灭雇佣劳动关系、消灭阶级、进行无产阶级大革命,目的不都正是如此吗?人们所期望的共产主义社会与生活,正活生生的摆在我们的面前,我们这个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理想的国家和人民,对此为何就视而不见呢?

  以色列公社所表现出的这种生产与生活方式,正是马克思主义所要实现的那种共产主义生活方式。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旧的生产方式必须彻底变革,特别是旧的分工必须消灭。代之而起的应该是这样的组织:在这个组织中,一方面,任何个人都不能把自己在生产劳动这个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中所应参加的部分推到别人身上;另一方面,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的即体力的和脑力的能力的机会,这样生产劳动不在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因此,生产劳动就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3卷333页)。

  这也正如我在《论共产主义的主动社会分工》一文中所说的:“在这种主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不存在资本主义旧分工的劳者不获、获者不劳的现象;同时,那种人们被迫从事自己不喜欢的工种和行业,被迫做一些不是出自于自己本性的事情的现象也不存在。人民可以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行业和工种,不再受到生存上的限制,没有了任何不合理因素的影响和束缚”。

  因此,人们无须把共产主义想象得那么遥远、复杂和艰难,其实一切就如以色列人民公社一样的简单和明显。只需我们以某种有效的方式,把这种“员工所有制企业”式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向全国推广与发展就行了,这无疑是现在的中国现在即可实行和实现的事情!

  三、如何把以色列公社的成功经验应用于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正如上一节我们所论述的,以色列公社的成功经验在于它证明了了这种没有雇佣关系的企业制度在自由市场经济的环境与条件下,是可以正常良好地运行的。它不但在理论上符合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基本理论要求,在实践中也是切实可行的。如果把这种具有共产主义品质和本性,没有雇佣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联合企业应用和推广到整个社会的范围,那不就是我们长期以来人人都期望和努力争取的共产主义大同社会吗?

  对此,我在《通往自由与繁荣的联合之路——探讨21世纪科学社会主义》一书中有过深入的研究、论证与思考。以色列的这种人民公社,与我在本书中所描述的那种“员工所有制企业”不同的地方仅在于:以色列公社与中国的南街村、华西村等一样,都是一种地域上的概念,更强调的是成员的社区生活;而我所探索的“员工所有制企业”是一个企业概念,更倾向于获利化、专业化和公司化。

  其实,所有以色列公社的这些对社员的福利或生活开支,完全可以用工资等的方式予以取代。既然是市场经济,许多对社员的服务完全可以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的方式,予以更好的实现;而公社或企业本身则完全可以一种更专业、专门化的生产方式存在。公社向社员们提供实物形式的利润或收益分配,与提供货币形式利润或收益分配实质是一样,相当于扩大了“零花钱”的范围和数额。公社没有必要在生活上为社员做全了,没有必要面面俱到,完全可以把除了生产和经济以外的事情以支付给社员更多“零花钱”的方式交给社员自己,让社员自行解决自己生活上的一切事情,而公社本身则专注于生产经营。这不但有利于公社的良好运营,对社员来说也更自由化、人性化,从而也更有利于社会自身的发展。而一旦这样,以色列的公社就变得与我在本书中所探讨的那种“员工所有制企业”一模一样、毫无二致!以色列公社的现实存在与良好运转,说明了这种“员工所有制企业”也是现实可行、可以良好运转的!

  显然,以色列公社的现实存在已经证明了这种没有雇佣关系的企业是现实可行的。因此,把以色列人民公社的成功经验应用于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道路,关键不在于这种公社或企业本身,而是在于如何实现全民、全社会的普及与发展。

  这种人民公社只占以色列国家人口的3%。从以色列公社实践的具体状况来看,并不是人民不想加入公社,而是公社的要求非常严格;同时,这些公社的成功建立一般都是经历“大寨之路”的,组建时非常艰难。而社员们之所以要经历这样艰难的一个“大寨之路”,除了理论与经验所限外,主要在于缺乏资金。显然,一般的人民群众无论在资金上,还是在相互之间的关系上,都面临着一些难以克服的难题。因此,实际上,这种合作制企业的形成与推广,关键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资金的问题,另一个就是合作关系问题。而合作关系的实质,也是权利关系,即钱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关系问题。人与人之间一涉及到钱,那问题就可能来了,本来要好的朋友也可能因为钱的问题而互相成为仇人。

  但是,以色列公社得以良好存在的本身就证明这两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只不过非常艰难而已。实际上,钱的问题也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正如我在《通往自由与繁荣的联合之路——探讨21世纪科学社会主义》中所说的:“这种企业制度的关键在于员工之间的合作关系。有了人,有了人和人之间的这种经济合作,其他的一切事情都可以得到解决。人是一切社会事物的决定因素,是一切社会实践的主体,是能动的。为了自己的利益,企业员工们自会解决自己生产劳动中的一切事情。因此,先不管企业经营所需要的资金、技术、项目、人才、市场等其他生产要素问题如何解决,只要有了这些员工,愿意并实际上达成了这种经济合作,这种企业就应该算是成立了”。显然,把这种公社或“员工所有制企业”深入推广到整个社会的关键主要在于如何解决和克服这两个大难题,从而协助理论上一无所有的劳动者可以有效建立起这种没有雇佣关系的合作制企业。

  从以色列人民公社的成功经验来看,这种没有雇佣关系的生产方式,是要以成员之间真正自由、自主、自愿、平等、公平为基础的。公社中所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事务,都是互相之间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友好对话、谈判的结果。正如谢小庆先生在其《以色列人民公社印象》一文中所说的:“在以色列的公社中,绝对不存在强制。谁也没有权力强制他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谁也不可能强制他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显然,人民公社的一切应该是集体协商和计划的结果,成员应执行协议和按计划行事。这显然不是强迫,而是自愿。人要是承诺或同意了一件事,就得去做,这是人之常理。因此,在公社成员之间的关系上,需要一种基于私有财产和自由市场经济制度上的真正公平、合理、平等的法律环境。只要建立了一种可以真正体现和实现人与人之间可以和谐相处,可以有效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制度,公社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问题就可以很好的解决。

  其次,在资金问题上,无论成员之间的关系怎样,资金问题都是一个根本重要的事情。如何让理论上一无所有的劳动者建立和拥有这种没有雇佣关系的,真正平等、自由的企业,这真正涉及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核心与精髓所在,也是制约这种集体合作制企业得以顺利推广和应用的关键所在。

  众所周知,基于剩余价值规律和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至少揭示了一个最基本的客观事实,就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生与存在是不公平、不合理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既是私有雇佣生产的客观前提,也是私有雇佣生产的必然结果,代表着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本身和关键。因此,马克思主义在政治经济上的根本主张是人民群众应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进行生产与生活,即建立一种没有雇佣的生产与生活方式。恩格斯在《致奥托?伯尼克》的信中就明确指出:“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它同现存制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生产”。

  但是,生产资料不等于社会生产;生产资料公有制显然也不等于全社会统一占有和管理社会生产,不等于全民所有制的计划经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目的意义在于让劳动者可以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而可以自由建立和拥有属于劳动者自己所有的,没有雇佣关系的社会生产。生产资料公有制是要实现一种人的自由与解放的共产主义新社会的。这种人的自由与解放是以劳动者可以成为自己和自己劳动的主人为根本和标志的。而一旦劳动者成为自己和自己劳动的主人,其社会生产必然首先是在集体范围内,以“员工所有制企业”或以色列人民公社的形式进行生产劳动的。整个社会也必然因此而呈现出一种有计划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市场经济形态。

  因此,如何通过生产资料公有制,让理论上一无所有的劳动者建立和拥有一种由劳动者自己占有和管理自己生产的“员工所有制”企业,建立劳动者自己的“公社”,就是实现共产主义的根本关键。经过中国30多年的改革开放,相信中国社会已经取得一个基本的共识,就是私有财产和市场经济制度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社会制度。如果我们把以个人消费品为基本内容的私有财产与以生产和生产资料为基本内容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区分开来,就会知道私有财产和市场经济并非专属资本主义私有制独有,它与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下组织人民生产与生活的目的要求并不矛盾。个人消费品和生产、生产资料完全是不同的两件事,完全可以区别对待。而一旦把私有财产、市场经济、以色列人民公社、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些并不矛盾的事情联系起来,就可以发现一个通过生产资料公有制让劳动者建立和拥有属于自己的社会生产,建立一个个新的“员工所有制企业”或“以色列人民公社”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原则要求的最佳方法和道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为有需要建立自己企业或公社的劳动者个人提供尽可能多的创业贷款,然后让这些解决了原始生产资料问题的劳动者自己,在真正自由、民主、自主、自愿、平等、联合的基础上自由组合和谈判,合则共赢,不合则另找他人。而无论怎样,每个人都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真实的集体的。显然,这就轻松解决了劳动者建立自己“员工所有制企业”最根本重要的资金问题,也有效解决了成员之间的关系问题。至此,我们推广发展这种员工所有制企业的目标得以有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得以水到渠成!

  通过以色列人民公社的具体实践可以看出,为有需要的劳动者提供这种原始生产资料服务,协助其建立和拥有属于自己的这种“公社”,是这种“人民公社”得以在社会上推广应用的根本关键,也是社会主义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唯一价值和意义所在,毫无疑问的也是实现共产主义的根本关键。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这种作用与意义,加上类似于以色列人民公社的这种共产主义生产与生活方式,无疑使共产主义成为一种简单的社会现实!

  人们往往依据马克思本人对未来共产主义是“全社会共同占有和管理社会生产”的设想,把私有制与市场经济等同起来,而把共产主义经济设定为一种没有商品和货币的计划经济。这完全是一种教条的机械唯物主义表现,是把马克思个人的设想当做马克思主义原理本身的一种不求甚解、断章取义、盲目照搬的表现。事实上,正如我在《通往自由与繁荣的联合之路——探讨21世纪科学社会主义》一书中所证明的,竞争与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市场经济状态)虽然是产生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充分条件,却不是必要条件。竞争与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只在一定条件下才会导致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产生。这一定的条件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产业后备军”的存在。因此,只要我们消灭了“产业后备军”,也必然就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

  因此,消灭私有制没有必要消灭市场经济,也消灭不了市场经济。共产主义只有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才是科学有效、现实可行的。过去中国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的失败与以色列人民公社屹立百年仍然生机盎然的现实,在实践上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而我们在这里探讨的这种通过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劳动者提供必要原始生产资料,协助其建立员工所有制企业的方式,无疑就是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消灭私有制的有效而科学的方法、方式。

  在当今中国社会,之所以矛盾和危机重重、问题百出,完全是过去那早已过时和无效,其内在生产力已经发挥完毕的,而只会制造矛盾与问题的国有和私有经济内在的雇佣本性所决定和产生的。中国乃至于整个世界,几乎所有的政治、经济与社会问题细究起来无不根源于此。没有这种经济基础上的雇佣本性,官僚与腐败现象会得到根本性的抑制,巨大的贫富差距不会存在,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不会发生,贫穷与失业问题会得到彻底解决,人们一直以来所期待的共产主义生活就会变为活生生的社会现实。

  因此,还是习近平书记说得好:“道路就是党的生命”,“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主义,关键要看这个主义能否解决这个国家面临的历史性课题”。显然,以色列人民公社所预示的这条可以解决当前中国一系列问题的通往自由与繁荣的共产主义现实道路,无疑就是中国共产党的生命所在,是中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是中国社会未来发展与进步的唯一、科学、正确的道路!

  附:《以色列人民公社印象》,作者:谢小庆




原文网址:http://www.caogen.com/blog/Infor_detail.aspx?ID=450&articleId=4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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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主义的本质与核心就是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真理指导我们的一切言论和行动:要在全世界彻底消灭一切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彻底消灭产生一切罪恶和邪恶的根源即私有制度和私有观念;彻底摧毁一切私有制度和私有观念的最后堡垒——以私有制度和私有观念为本质与核心的家庭!共产主义革命是全世界的革命,只有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才能取得全世界共产主义革命的最后胜利!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
 2013-1-9 16: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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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主义的本质是用马克思恩格斯主义指导我们的一切言论和行动:在全世界没有一切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更没有一切私有制度和私有观念!坚决实现两个彻底决裂!共产主义革命首先是革自己“既得利益”和“私心杂念”的命;其次只有全世界的无产阶级联合起来,首先解放全人类,才能取得最后成功!共产主义基本原则是:彻底灭私两个决裂,绝对平等相对自由,追求真理积极进取,团结互助奉献创造,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绿色环保生态平衡,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共同幸福真正和谐,永恒发展走向崇高!
2013/1/9 16: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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