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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共产主义论坛 8 共产主义(学习小组)读书会 8 基层人民的呼声——给胡锦涛同志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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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01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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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位生在最基层、长在最基层、实践在最基层,近二十年来在探索基层改革,并立志为党的社会主义事业奉献一生的县属企业实际负责人。如何解决目前中国社会的“三农”问题、腐败问题、就业问题、改革问题等等,这些不能孤立的去思考去解决;否则,越解决越严重,必须跳出思维圈子进基层,重新确立“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民为本“的改革方针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当前基层组织体制存在的根本问题不是干部人数过多的问题,也不是政策不落实的问题,而是目前的基层组织制度根本就不适合基层的实际,是基层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甚至反向操作带来的问题。
    我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框架思路和建议:一、将我国目前的省、直市,改为70个左右;二、撤销市、乡、村三级,由省直管县,县政府作为中国的三级政府(中央、省或直辖市、县)中的最基层政府。目前省、市、乡、村的公共财产和资源无偿的划归供销社,对现行的供销社从各个方面进行“大换血”,并作为民间组织资源进行强化,供销社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供销社,而是没有城乡区别,作为民间的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全面接纳政府的所有经济服务功能和社会化服务功能;三、彻底改革县级体制,将宪法规定的行政权力收归政府,同时政府向民间组织(包括团、工、妇等组织——都要民间化)开放生存空间,将经济服务功能全部转嫁给“广义的供销社”;四、改革原村民小组为股份合作制公司——实现三农管理工业化;五、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动摇,这是我们改革的政治方向和理论基础。
    我认为以上这些将是继土地改革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的中国大地上的第三次大的变革,即政治体制改革。通过政治体制改革确保我们的经济增长模式由“贷币投入驱动”型,而转为“生产力提高驱动”型,从而确保我们的经济健康持续的向前发展。
    改革能否成功,关键是人的问题。如何解决人的问题,调动起全民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积极性?如果党组织给我机会,让我担任县社主任,并在我的改革方案得到党的认可的情况下进行改革实践,我坚信自己一定会依靠群众不顾生死的为党的社会主义事业开创出一帆新天地。
    我本不想给您写这封信,为了党的社会主义事业、为了表示对总书记和温总理为核心的党中央表示信任和支持、为了不至于使我们受到基层的那些官僚们的政治迫害,我还是决定给您写这封信:一是,提一些我个人就“政改”的建议;二是,请求党把依法治国摆上一个重要的议事日程,维护宪法的尊严;三是,请求党依法保护我们的公民权利,严禁基层个别人滥用职权,对我们进行打击报复。
    2003年11月6日,我们选区60名选民联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有关罢免本选区人大代表代表资格的报告。该代表是我们主管部门的党政一把手,其为人品德极差,道德败坏,人民群众对他只有一个“恨”字。我们多次找县人大,县人大一会儿说:要等开过主任办公会以后才能定,一会儿说工作很忙。主任办公会后,我们同他们联系,如果再不依法处理,我们将集体去扬州上访,请转告主任一声。12月26日上午,主任打电话到我们厂里讲:“你们对企业、对职工、对党和政府负责的想法和做法是好的,书记县长对这件事很重视。下午有调查组去找你们,你们如实的配合他们的工作。本地的事不要出去跑,最终还是要在本地解决。”我连声说:“谢谢!只要能解决问题就行。”下午,县体改委的徐宏林主任、县劳动局的华副局长、县国资委的陆副局长(我们厂是县属集体企业)来我们厂:一是,谈企业改制 一事,二是,沟通和了解一下有关罢免理由的情况。我们说:“你们领导能主动到我们基层来,我们很高兴;但是我们今天主要想和你们谈有关罢免姜一超县人大代表资格的理由和依据,企业改制情况也可以沟通一下!……”徐主任讲:“你们反映有关他个人的问题,比如生活作风问题、套用银行50万货款未入帐体外循环的问题、公有资产出售过程中的腐败问题等等,我们马上再核实一下。有些问题,是因为改制引起的,那是我们县委县政府的行为,不能怪他个人。目前,在我们中国,全国各地每一块土地都属于政府的,不可能属于农民和企业,只有政府有处置权。比如要求法院界入你们厂,主要是想通过法院迫使你们改制,是我们和政府的行为,而不是姜一超的行为,这不能怪他。你们提出结合我县和你厂实际,组建模例型家具集团公司,不要党和政府一分钱,实现公有资产的多种实现形式,这与现实不符。你们现在搞的租赁制,几年来虽说没有要党和政府一分钱解决了职工生活费问题,但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一条路也走不通。你们谈的有关要求执行‘三个代表’、‘社会主义’、‘公有制’等,那些是大道理,如果你们用大帽子跟我们谈,那今天就没有什么可谈的,要谈,改天我跟你们慢慢谈,有关理论问题我比你们懂,我写的一篇有关‘三个代表’的文章,新华社的主编都很赞赏。你们要有关改制的法律文件,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份有关改制的法律文件。我们只有一个方向,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提出的要将公有制资产从竞争性领域全部退出。我县工业企业除酒厂和电缆厂还没有卖,其他的厂己全部卖完,职工己全部买断。比如麦芽厂,职工要集资购买,这不行,人家香港人买去后跟我们签定了有关几年之内达到产值翻一翻规模的协议,职工集资能达到吗?你们厂的改制(按照县里的意思,企业关门,地皮建别墅小区,职工全部买断,自谋出路)不改不行,如果你们职工不同意,政府可以强制执行。”
    2004年元月5日,我们厂的二十多名职工代表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连夜去扬州市人大上访。元月6日上午,我们三位上访代表(其他人不让进)把情况同市人大的朱主任(接待处)反映了一下。我们依法要求罢免本选区县人大代表代表资格,县人大就是拖着不办。后来,县人大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用一个代表县委和县政府的(没有人大的同志参加)改制工作组同我们应付。我们要求依法行使罢免权,他们只谈企业改制。朱主任讲:“昨天宝应人大已经打了电话给市人大,讲明你们家具厂的职工今天要来上访。你们这件事只能由县人大处理,你们还是找县人大。他们这个调查组人大应该派一个人参加。”我们说:“不瞒您说,我们县人大的一把手同我们要罢免的这个人关系暧昧,也正因为他们一直拖着不办,我们才到市人大来上访。我们职工从宝应来一次扬州真不容易,年根岁底的谁家没有个事?我们还要想办法谋生糊口。”市人大:“我们同县人大没有上下级关系,我们无权去管县人大,县人大的直接领导是县委。你们对县人大不满可以去找县委。”我们说:“我们在行使罢免权之初,咨询过省人大选举处,省人大选举处对我们讲:‘如果你们对宝应县人大处理结果不服,可以向扬州市人大反映,对扬州市人大不满意可以向我们这里反映,对我们不满意的还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映。’从我们反映给你们的材料中(我们之前已将申诉材料用特快的形式寄给市人大),您可以看出:宝应县委根本就不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意识淡薄,根本就不按法办事,就缺少一颗爱民体民之心。”市人大:“省人大那是胡说,对县市人大不满,向他们反映就能有用?你们对县委不满只有找市委,我们市人大同县人大不是上下级垂直领导。我们能做的只能把材料请大主任批一下,还是要转到县人大去处理。”
    我们一行几十人又到市委,市委大门口的武警要我们去找市信访局。我们选出四位代表同市信访局的同志谈,这位桌上放着的是6号接待牌子的同志(自己没有挂牌),态度生硬,并轻蔑的对我们讲:“就凭你们几十人就罢免人大代表了!这件事由市人大管,你们去找市人大!”我们把市人大的话又如实的复述了一遍。这位市信访局的接待同志(后据在省里上访的人讲:该人姓顾),态度生硬地讲:“市人大是在放屁!”我们说:“我们来信访局不是找你,是找市人大主任、市委书记的孙志军同志,你代表孙书记、代表市委接待我们,总应该听我们把话讲完吧!”信访局的那位同志放下我们的信访材料就走,把我们给凉那儿了。
    2004年元月7日下午,我们又到江苏省委上访。省信访局的接待同志先是要我们找省人大,不愿接待我们;后我们赖着把扬州上访的情况讲给他们听,并声称:“我们来找江苏省委就是反映扬州市委不作为的问题,就是要求江苏省委督促扬州市委、宝应县委认真贯彻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办事,维护宪法的尊严,确保我们选民的合法权益。”后省信访局的9号同志接待了我们,并讲:“这件事,你们还是找人大,我已帮你们联系好了,你们去人大接待室。”我们赶到省人大,接待的同志讲,没有人同他们联系;但是人大的同志还是比较热情的接待了我们,并讲:会督促基层依法办事。
    元月14日是我们县的县长接待日,我们又去县信访局上访。那里没有县长接待,信访局的同志也不接待我们,并对我们讲:“政府办的徐(宏林)主任已打过招呼,家具厂的人来上访,让找他。”后来,我们又去找县人大的人事工作代表委的罗主任,她讲:“你们去扬州之前告诉过他们(指体改委的徐宏林),他们来找我们,要我们打电话给市里,就说县人大已经收理了,要你们还是找县人大解决。你们不听我的话,你们去省人大上访后,人家随即打电话给我们了,省人大的人也经常到我们这里来。这件事,最终还是要由县人大处理。一是我们人大不好就罢免这件事直接调查,我们只能要求政府派调查组去调查,如果不调查清楚了,就按照选举法进入法律程序,人家被罢免的代表会怎样想?我们也要对人家负责;二是政府调查组不能代表我们人大,他们会搞个综合调查报告给我们,我们根据他们这个调查报告决定是不是进入法律程序;三是,目前企业已基本上全部改制结束,职工已进入社区,你们选区原有几千个选民,现只有你们60个选民要求罢免县人大代表,几十个人不好开选民大会……。”
    元月15日,县体改委的徐宏林主任又以县人大的身份通知我们厂职工下午2:30去县财政局的6楼开会。他们搞了一个黑白不分,是非不明,并且公开对我进行诬陷、陷害的报告。职工听罢他的报告都气愤的站了起来,质问徐宏林是怎样进行调查的?!是讲的人话吗?
    这个徐宏林真不简单,他一会儿代表县委县政府,一会儿又以县政府办主任的名义,一会儿又是体改委主任,一会儿又代表人大。他无法无天的同县有关部门打招呼封死了我们的信访渠道,并搞挑起群众斗群众的一套,公开对我进行打击报复,并且制造了一些我所谓的破坏改革等罪名,如果再不老实将给予严惩。
    徐宏林声称,姜一超的问题就是他的问题,是县委县政府的问题,与姜一超个人无关……。象这种不懂政治、不懂经济、不懂法律的三不懂领导,为什么能够如此猖狂?为什么总是得到领导的重用?让这样的人掌权,人民还会有好日子过吗?
    我们宝应县苏中家具厂隶属于县供销合作总社(我们县供销社的经济工作已全部瘫痪,可是机关却还继续保留,机关内人浮于事,耗费财力、物力。为什么不进行改革?机构的设置为什么不结合市场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改革的目的是什么?改革的受益主体又应该是谁?),于95年组建工会以来,至今未召开过一次职工大会,未依法进行工会改选。工会组织形同虚设,职工权益得不到保障,企业被逼拖向困境。99年9月,本厂80%以上职工要求依法改选工会,民选企业负责人,不要党和政府一分钱开展生产自救(有自救思路)。县社党组织就是不同意,县总工会讲:工会是在党的领导下,工会法规定的比较粗,工会改选必须要经过县社党委同意,改选后还要经过县社党委批准,否则无效。县社党委不同意,工会可以不改选。我们去市总工会上访,市总工会讲:你们厂是一个小厂,职工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工会改选,你们可以直接按程序选举,不需要县社党委批准,按你们订的选举办法透明公证选举成功后,报县社工会备案就行,不过要注意一件事,企业法人代表不可以做工会主席,工会主席的人选最好在厂里中层干部以上无计名选举产生。
    我们也曾去省里上访过,可是至今一直无果。我有一点搞不清楚,工会法不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颁布的吗?党不是讲要依法治国,按法办事吗?为什么基层党委几个人、甚至个别人的意志,就能“明正言顺”的凌驾于法律之上?就可以无法无天?党制定那么多法律,基层党组织可以自视“领导法律”,不去按法办事,这样一种基层政治体制不尽快改革,又怎么去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我们盼望党加快“政改”步伐,维护宪法尊严,严禁腐败官僚 对我们进行打击报复,废除违宪的劳动教养制度。
                                                              
                                                      


                                                           冯银发
                                                     二OO四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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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3/20 19: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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