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叶 等级:08同志 经验:1112 帖子:296 注册:2006/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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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和不讲法制鼓动人治,意在何方?
(一)
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在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动员会上要求,高度负责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他说,“腐败我看有三种:第一种是贪污,第二种是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第三种是宁愿少干事,甚至不干事,保证不出事,四平八稳,按年龄大小、皱纹多少、胡子长短排队等提拔,失去机遇,影响一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后两种比第一种造成的损失更大,更可恶。(《都市时报》1月8日)
有人说他是"法盲一个!" 确实如此.把腐败与决策失误与"保证不出事,四平八稳"的工作状态混为一谈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别有用心的.
腐败自然是要查处的.决策失误问题是要具体分析的,那种凭借权力独端专行地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造成经济损失,自然应按相应的程序和规定给予处理.不是对"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造成的经济损失表示"痛恨"和"咬牙切齿",处理时却无法定程序,无相应的规定可依照,结果往往是凭"关系"处理.凭"关系"处理的结果往往又是不了了之.
按他所说,"宁愿少干事,甚至不干事,保证不出事,四平八稳"的工作状态是比第一种"更可恶”的错误,这个"错误"应该说是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错误",如何认定? 这很容易给"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专制主义者有很自由的用人权力,由此形成人治,专制,甚至形成人人自危的局面.
他认为那种"宁愿少干事,甚至不干事,保证不出事,四平八稳"的工作状态是比腐败"更可恶",这种指认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言论.
(二)
1.按他所说,"宁愿少干事,甚至不干事,保证不出事,四平八稳"的,比第一种(也就是腐败)造成的损失更大,更可恶。实属信口开河,没有根据。这里说造成的损失更大,是多大?如果某一腐败案使国家损失一百亿或一千亿元,能说腐败造成的损失不大吗?
2.什么是“失去机遇,影响一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展有可持续发展和急功近利的发展这两种。靠卖当地资源,吃子孙饭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说是健康发展吗?或者说能算是发展吗?
3.腐败案按照相关的法律惩处。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有严重的和不严重的区别,是按渎职罪作出相应的惩处(有关渎职罪法律现在暂时没有规定到的,不等于以后不会规定到)。对于没有犯腐败案和渎职罪的人,没有任何法律可以量其有罪的"宁愿少干事"的人(有时是权势者为了打击异己编造的借口)称其“造成的损失更大、更可恶”岂不是凭空捏造?
4.称“后两种比第一种造成的损失更大,更可恶”。这句话似乎在暗示,“宁可腐败,或者宁可搞“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不惜犯错误,也不要当不犯错误的“四平八稳”的人。这是不是有鼓动和纵容他人犯错误之嫌?
5.他混淆腐败与决策失误与“保证不出事”这三种情况,无非是为了达到颠覆和削弱党纪国法打击腐败的决心、颠覆和削弱公众舆论对腐败人人喊打一致憎恨斥责的意愿。
(三)
一位取名"老宿迁"的人说, “宿迁这几年不公正的区划调整、失败的医改、教改,成功的有多少?瞎搞!人民不认可”。
按仇和的"腐败论"来说,是不是可以说,不允许宿迁党代会代表和人大代表发表不同意见,只允许唱赞歌是"制度腐败"? 也是造成的损失更大,更可恶的腐败? 仇和是不是成了腐败分子? 腐败的法律界限变的不清楚了.
按仇和的"腐败论"来说,说假话也是腐败,而且造成的损失更大,更可恶?.这里,扩大对腐败认定的范围,也就转移和分解了憎恨腐败打击腐败的目标.这样腐败就会更加猖獗,更加疯狂地腐蚀一个地方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
(四)
离开法律讲罪与非罪,讲"可恶"和"更可恶",其目的无非是为了替"带病上岗"和"边腐边升"的干部被重用制造舆论.
如某干部在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拒绝一切批评,封锁不同的声音.此时,劳民伤财和破坏生态的"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很有可能被他的上级赏识,加以称赞.至于当地党代会代表和人大代表有什么意见就不提及了.一颗所谓的"政治明星"便由此产生.
仇和当初在县工作时(在上级有他的职位,在县兼职构成不同寻常的权势),不正是这样一颗听不得不同意见的"政治明星"吗?如今是不是也要用这种人治方式制造知趣相投的"政治明星"?
建设民主法制国家是社会人们共同的目标.有关民主法制建设有许多内容,这里讲的是,一.政治上应该淡化和消除"政治明星"的作用,发挥各代表会代表在选人.管人和管事方面的决定权,减少一个地方领导的个人意志对代表会议代表们意志的干预和影响.发挥各代表会代表在选人.管人和管事方面的决定权,就是用民主制度选人.管人和管事。二.健全对罪与非罪认定的法律规定,依法惩治腐败。三.依法行政就是各行政部门按法律规定的行政权限和行政程序行政.用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来预防主观主义.脱离实际的决策失误.
一个民主法制的社会,是没有"政治明星"的社会,是人人平等普遍民主的社会,一切按法律和法律程序办事,按制度和制度规定的程序办事。如某个县,发现某县长有"小问题",就受到县代表会议代表按质询制的程序进行问责,督促纠正。这样"小问题"就不会发展成大问题,这就有效地遏止.制止和防止了腐败。这时,地方的一切事务和工作都在当地民主与法制范围内运行,不需要借助民主与法制范围以外的力量。
当一个地方民主法制还没有建立健全时,来自上级对这个地方工作的干预和指导还是需要的,发展方向是为了减少上级对该地方工作的干预和指导,而不是增加干预和指导。当这个地方民主与法制建立健全了,这个地方的一切事务和工作都在当地民主与法制范围内运行,来自上级对该地方工作的干预和指导也就不需要了。
一个地方除了经济建设外,就是民主法制建设,用民主法制来保障经济建设秩序,保障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又好又快稳步前进.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是历史前进的动力.如果不是人民创造历史和推动历史,就不会有当年“依法治国”的提出并写进宪法,这里,也有党倾听人民呼声,采纳广大人民意见的好思想好方法的效力.
"依法治国"的提出并写进宪法,是历史的一大进步,今天,落实和实现民主与法治,仍然要依靠人民.具体地说就是依靠来自社会实践和人民的党代会代表和人大代表.发挥各代表会议代表的民主权利,符合人民创造历史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观。
新党章增加了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党代表任期制作为一项扩大党内民主新的制度按排得以确定。这里规定和重视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其新意就是要求发挥党代会代表在任期内的民主权利,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哲学观,其进步意义就在于此。2008-1-12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3 14:18:00编辑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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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 12:1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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