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学习与实践
 我发表的主题 | 我参与的主题 | 返回首页 注册 | 登陆 | 资料 | 短信 | 搜索 | 帮助 
坛短信(0 新)
实践共产主义论坛 8 中国共产党指导思想和运行机制的建设 8 十七大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二章党的组织
回复本帖发表新帖发起投票 点击统计:656
 帖子主题:十七大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二章党的组织 精华/常规 冻结/正常 锁定/解锁 置顶/还原 置首页/还原
王长友



等级:53同志
经验:7674
帖子:2637
注册:2004/3/5
档案 搜索 邮件 短信 引用 编辑 删除 移动 屏蔽/恢复 楼主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第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五条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六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七条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
学习、宣传、捍卫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主义全部理论的主要观点,在现有的环境和条件下,尽可能更多地实践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理论武装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用彻底消灭私有制度和私有观念的正确舆论引导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共产主义人生观价值观塑造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用彻底消灭一切剥削阶级和一切剥削制度、彻底解放全人类、在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鼓舞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播撒共产主义的火种,把国内外共产主义运动推向新的高潮!
2007/10/28 13:57:57
aleckok



等级:01同志
经验:3
帖子:1
注册:2007/11/15
档案 搜索 邮件 短信 引用 编辑 删除 屏蔽/恢复 2
阅。
-------------------------------------------
2007/11/15 1:14:37
中国万强



等级:01同志
经验:21
帖子:7
注册:2007/12/29
档案 搜索 邮件 短信 引用 编辑 删除 屏蔽/恢复 3
党的组织制度应该进行改革,因为党内有派,这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就要相应地建立党内多派竞争的组织制度,也只有建立起这样的制度,党才会朝气蓬勃,也才能避免阴谋家掌权后改变党的性质的可能,即使改变了,也容易即早纠正过来。大家想,看是不是这样一个问题:像“170名革命家对党的十七大的献言书“中向党提出的:“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坚决捍卫四项基本原则,开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的主张;还有三千人联名向党建议:“纠正私有化”等等的行为,这一切,本在纠正党的错误,但在一派执政制下,错误的掌权者不把你治罪,就够好了,那有接受这建议的可能?如果建起多派竞争制的组织制度,你的主张只要得党心,得民心,就可能走向执政地位,也只有走向执政地们,才可能将过去的错误很快纠正过来,也才会使得党得心民心的主张很快走上政治舞台,得到发扬光大,也只有这样,党的事业才会更显朝气蓬勃,也是更有生命力。所以说,党的组织制度,应该从现在的一派执政制,改革为多派竞争制。
-------------------------------------------
历史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2008/1/9 22:46:30
朝阳红



等级:01同志
经验:119
帖子:39
注册:2007/12/1
档案 搜索 邮件 短信 引用 编辑 删除 屏蔽/恢复 4
现在不是一党多派的问题,关键的地方是如何用四化的标准去选拔干部的问题。现在党内选拔干部的标准:一是关系,二是金钱,三也是金钱,四还是金钱,把四化的标准丢掉了。
-------------------------------------------
朝阳红
2008/1/17 10:38:36
中国万强



等级:01同志
经验:21
帖子:7
注册:2007/12/29
档案 搜索 邮件 短信 引用 编辑 删除 屏蔽/恢复 5
自己的意见再正确,再符合马列毛泽东思想,恰不合当权派的口味,怎样来实现?一是用枪杆子夺取政权后来实现,一是建立多派竞争制取生后来实现,三是走"文死谏"的路来实现,.实践已经证明,"文死谏"的路,只能是当权者认定它正确时才会被采纳,但当权者,不一定是正确者,所以不能成为声张和实践真理的畅通路.更不是捷径路;再说,共产党夺取政权后,对怎样实践共产主义的意见永远不会一致了,也不可能一不一致,就采用武装夺权的办法来解决,但不这样,又解决不了,再说,自己的意见也不一定就正确,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各家把自己的主张和作法都说出后,由大家根据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原则来选定,不只有权威者来选定,并定期验收.只有建立起这样的多派竞争制,才会结束由权者自封自己是对马列毛泽东思想发展的时代,,才会使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者成为永远掌权者的时代..国际共运跌入低谷,不要只怨人,最主要的,都是因为缺乏经验,没建起一个好制度所造成.一派掌权制,,它的最大好处,就是在它正确的阶段时,可以加快发展,可一旦产生缺点 进入晚年,,因自己不认识,也就不容易纠正;同样,当共产党的右派掌权后,当大家发现它右时,同样不容易纠正,甚至越陷越深..恐怕共产党的悲剧就是由此而造成.克服的办法,就是建立党的多派竞争制..
-------------------------------------------
历史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2008/1/26 13:12:24
王长友



等级:53同志
经验:7674
帖子:2637
注册:2004/3/5
档案 搜索 邮件 短信 引用 编辑 删除 屏蔽/恢复 6


多党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体制!

在封建专制的体制下,实行多党制,可以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纠正错误!

但是,如果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执政,则需要从内部建立起一套真正的选举和罢免机制:

选举必须是党内竞选,必须是全体党员真正地进行完全是符号自己个人意志的投票!

所有投票人都必须是具有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共产主义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否则,投票也会有假!也会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必须是全国代表大会,一切重大事物都必须经过这个最高权力机关的集体表决!
全国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还必须建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监督反馈和会议召集工作!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与中共中央总书记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其它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干预!


-------------------------------------------
学习、宣传、捍卫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主义全部理论的主要观点,在现有的环境和条件下,尽可能更多地实践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理论武装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用彻底消灭私有制度和私有观念的正确舆论引导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共产主义人生观价值观塑造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用彻底消灭一切剥削阶级和一切剥削制度、彻底解放全人类、在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鼓舞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播撒共产主义的火种,把国内外共产主义运动推向新的高潮!
2008/2/4 14:13:39
向明



等级:02同志
经验:159
帖子:62
注册:2007/8/20
档案 搜索 邮件 短信 引用 编辑 删除 屏蔽/恢复 7
党章第十条(三)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这项规定很容易产生歧义,到底是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还是由其产生的委员会是最高领导机关呢?我认为,为了更好地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应该规定如下: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产生的中央委员会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向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应该定期召开由全体党代表举行的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检查指导监督党的中央委员会的工作。
党的地方各级权力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党的地方代表大会产生的委员会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向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应该定期召开由全体党代表举行的党的地方各级代表会议,检查指导监督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工作。
-------------------------------------------
2008/2/10 23:51:53
首页 上页 当前第 页 下页 尾页
回复主题:十七大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二章党的组织
帖子字数:最大 16384 字符

UBB 支持

HTML标记: ×

表情符号

 上传附件:(附件最大 50 KB)
     
程序名称:ZSCO_BBS 当前版本:1.0 0118
执行时间:166.0 毫秒 页面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