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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资本家虐待工人 广东福建再现民工荒
凡心撰文
亚洲时报在线
进入夏天,中国华南地区再次出现“民工荒”。据了解,现时单是广州、深圳、东莞等地仍急缺劳工百万,“民工荒”现象没因早前工资微调而得到缓解。国内有媒体揭露,厂房招不了劳工,更多的问题出在工厂资本家用工行爲不规范所致,像签订诸如“抵押合同”、“生死合同”之类的违法合同,都让劳工望门却步。而其中,带来的警告信号是:老板们不善待民工,保护的合法权益,到最后造成劳动力供不应求,自食恶果的只会是资本家本身。
中国官方新华网日前消息指,广东省东莞市一家外资日化企业在今年春天的招工季度遭遇了十多年来最严酷的一次“寒流”:本来计划招收200名至300名年轻女工,结果只有寥寥数十人前来报名;春节后本是一年中的招工高峰期,可是对于东莞的许多企业来说,新工人招不满,老工人留不住,劳动力短缺带来的影响和损失也逐渐显现。在这样的压力下,一些本来经营状况不佳的中小企业甚至濒临倒闭。
但据亚洲时报在线了解,目前像深圳东莞出现的“民工荒”,并非没有民工,而是因爲那种苛刻的工资待遇和恶劣的劳动条件使民工不愿意就业。就本质而言,是用工单位贪婪成性不愿意支付劳动力商品起码价格造成的“用工荒”,根本就不是民工短缺而导致的。
而据《亚洲时报在线》所知,东莞一般制造企业工作强度是每天10至12小时,一周休息一天。一线工人的月平均工资是600元至700元,其中还包含了加班费和社会保险费用。能开到800元水平的企业,就根本不用爲招不满人而发愁;相反,招不到劳工的工厂,更多是用工行爲不规范、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和任意克扣、拖欠员工工资上部分企业要麽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厂房。
一直以来,广东深圳与东莞一带都流传一种说法:“工厂赚的是工人的血汗钱”。在当地,民工以超出法定工作时间几倍的工作量换来的只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他们每天干14-16小时的活,没有节假日,没有休息日,终日在高温、潮湿、充满有毒害气体的环境里劳作,每月平均只有400-600元钱,即便是这样,几个“血汗钱”也时常被厂方无理拖欠。
据劳动部课题组专家透露,2004年底深圳市在企业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中,发现欠薪企业653家,占被查企业总数的40%多,涉及员工10多万人次,欠薪总额达1亿多元。一些企业劳动环境恶劣,加班时间长,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会保险,除了拖欠民工工资之外,有的企业还肆意扣押民工的身份证件。尽管政府有关部门不断地进行查处,但从未取得实效,因爲用工单位不怕民工走,你前面走我马上可以招,低廉的劳动力供给让用工单位对侵犯民工的权益有恃无恐。
值得关注的还有,在东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年初开展的“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显示,被调查的企业中,今年春节之后外地员工流失率多达10%,与往年相比有所增加。对那些另谋职业者的调查表明,不想回原单位工作的原因中,嫌工资太低的就占43%,嫌加班太多吃不消的占22%。
现时在深圳与东莞一带,存在用工问题的厂房并非少数。据内地《第一财经日报》点名指出,在今年4月上旬,名爲瑞丰木业的港资有限公司就因厂方不公平待遇,引起了衆劳工的罢工行动。据有关介绍,瑞丰厂在深圳和东莞共有三家工厂,在兴建工厂初期,厂方便要求工人每天工作12小时,其中3小时爲“义务加班”。
但最近工厂却以效益不好、原料上涨、赶货等爲由,要求工人周六也要“义务加班”,爲逼迫工人就范,有的工头甚至对工人拳脚相加。
报导指,瑞丰厂地处市郊的大勘村福利农场,是一家以生産木质家具爲主的企业。可能因地处偏僻,劳动部门很难关注到这里,因此该地甚少有企业遵守劳动法来用工。据该报记者在瑞丰厂采访到一位员工指,“5年中我并未得过一分一毫周六加班的补贴工资。这次劳资纠纷,不仅是因爲周末的‘义务加班’,实际上是厂里苛刻的管理引发的一场公愤。
据该员工介绍,该厂设有多项霸王条约。比如,在一个200多人的车间只有一个流动牌,员工若不带流动牌上厕所,一次便罚款20元,这相当于一个工人一天的工资。若员工不小心发生工伤,至少还要被罚款500元,同时,与其对应的班长、科长也将受到连累而被罚款。另外,厂里伙食欠佳,饭菜难以下咽,若员工将剩饭倒掉也将被罚款20元,变相的剥削劳工们的利益。而这里的情况也是衆多当地工厂的一个缩影,劳工们的待遇如何可想而知。
深圳市劳动部门资料显示,到2005年底在深外地劳务工超过600万人,主要集中在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普通劳动岗位,大多从事第一线的生産服务工作。但部分经营者爲减少工资成本、降低福利报酬以增加利润。要麽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麽与员工签订诸如“抵押合同”、“生死合同”之类的违法合同,主要还表现在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和任意克扣、拖欠员工工资上。这些非法用工行爲,在宝安、龙岗两区还比较严重。
此外,有关劳动部门在执法上的软弱也让监管失效。据闻,在2004年6月,深圳一家厂方因多次违反劳工法其后被开出95万元罚单,直到现在,该公司老板也没按规定交纳罚金,最终只交了50多万元。事情就不了了之。
然而,令劳务工和劳动部门头疼的,还有员工维护合法权益的繁琐程序。据介绍,员工与企业发生诸如欠薪等劳动争议后,要通过法律程式维权必须经过劳动仲裁。但由于企业不服仲裁结果,可以向法院上诉,一个完整的程式走完,都必须经历“一裁两审。走完所有程式,需要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而据深圳市劳动部门的统计,由于劳务工绝大多数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平均年流动率爲30%左右,对他们而言,半年时间无疑是漫长等待。即使胜诉,执行问题依然棘手。谈起工人维权,无疑劳务工一直处于一个弱势。
到今年,中国劳动法颁布实施已经有10年的时间,遗憾的是法制的阳光还没有完全照耀在劳务工身上。那些写在《劳动法》上的条款,诸如最长工作时间的限制、加班加点的限制、最低工资保障、工资支付的规定、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规定等等,对大多数劳工而言,却只是一纸可望不可及的空文,作爲国家政府有关的执法部门,怎麽在最短的时间内利用宏观政策进行合理适当的调控已显得刻不容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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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言 |
2006/5/9 10:0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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