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学习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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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努力学懂弄通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坚定不移地把彻底消灭一切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彻底解放全人类,在全世界彻底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伟大革命进行到底,否则,就不是真正的共产主义者!!! 坛短信(0 新)
实践共产主义论坛 8 学习马克思恩格斯主义政治经济学 8 论  同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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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同  一   



对立面的同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是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是共产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依据。本篇就矛盾同一性及其在我国的具体运用作一些探讨。   


 对立面的同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唯物论和辩证法、世界观和方法论不是同一个哲学范畴,辩证法作为方法论,既可以和唯物主义世界观相结合,也可以和唯心主义世界观相结合。唯物主义世界观要求真实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辩证的方法论则把现存事物当作运动过程,其任务是要改变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人们要改变客观世界,首先要认识世界。世界是什么?马克思主义认为,世界是物质的,而物质统一体是千差万别的,或者说,一切事物都是有差别的,世界上没有完全等同的事物。据说莱布尼茨曾经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使得宫女们到处去寻找两片相同的树叶。其实,差异有两种:一种是外在的差异;一种是内在的差异。就外在的差异来说,差异物之间是各自独立、彼此漠不相关的。例如茶杯和北极星,二者虽然有很大的差异,但是它们之间只是表明此物不同于彼物,彼此的存在和消失互不相干,没有茶杯,北极星依然存在,没有北极星,茶杯照样生产出来。所以外在的差异只是和区别相关,差异物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能形成对立,因而不是辩证法的环节。内在的差异是由统一物自身分解出来的两个对立面。恩格斯指出:“对同一性内部差异的考察愈加重要”①。例如,马克思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来,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来并把它作为决定其它一切关系的基本关系。同时着重指出,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现实基础,即有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这样就指出了科学地研究社会经济形态的发生、发展和衰落的过程,即把人类社会的历史当作一个十分复杂并充满矛盾、但毕竟是有规律的统一过程来研究的唯一正确的途径。毛泽东同志强调“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指的正是内在的差异。只有在对内在差异的考察中,发现事物内部互相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转化的因素,才能发现同一性,也只有从统一物自身分解的对立面中去把握同一性,辩证法才有确定的内容,才能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上,才有是非标准。这是逻辑的要求,又是辩证法的规定。 人的认识要以“统一物”作为依据,这一思想远在古代就产生了。亚里士多德就强调认识必须遵循同一律的原则。列宁正是在这一点上,肯定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具有辩证法的萌芽。 最早提出“一分为二”这个观点的,是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他认为:“统一物是由两个对立面组成的,所以在把它分为两半时,这个对立面就显露出来了”②。赫拉克利特虽然还没有发现对立面的同一性,不可能触及辩证法的核心,但他的基本思想是正确的,这种对客观事物分析的态度,正是认识过程中,由世界观向方法论转化、唯物论向辩证法过渡的中间环节。 统一物自身分解的两个部分是互相对立、互相排斥,又互相联系、互相渗透、互相依存、互相转化的,因而具有同一性。所以要区分对立和同一的关系。对立是构成同一的前提,有对立就有实现同一的可能性,但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不能认为任何对立着的两个部分都可以构成同一。对立中必然包含同一性,但不一定能构成同一。同一是特定的对立,是实现中的同一性。在同一中,对立双方的每一方都在自身中包含着对方,每一方都把自身“移植”、“渗透”到自己的对立面里面去。在这里对立双方的独立性都被扬弃,不是非此即彼,而是亦此亦彼。例如,在水分子中(H2O)氢和氧是对立的,但是如果没有适当的温度使氢和氧的分子互相碰撞、互相渗透、互相移植,即使把氢和氧装在同一个瓶子里,放的时间再久也不会转化为水的。又如,在直接产品交换中,买者和卖者的利益是对立的,又有同一性,双方的利益都在对方手中,既互相需要又讨价还价,虽有成交的可能,但由于互不相让,没有找到共同点,相互间不能渗透,无法移植,毕竟还没有成交,所以还不能构成同一。对立面只有互相联系、互相移植、互相转化才能成为同一。可见,对立来自统(同)一物,又为同一(矛盾)所扬弃。 列宁指出:“黑格尔的辩证法有两个规定: (1)思维在概念中的纯粹运动; (2)在对象的本质(自身)中(揭露)(发现)它(这本质)自身所具有的矛盾(本来意义上的辩证法)。”③ 在第一种规定中,黑格尔把辩证法的开端看作是纯粹思维在概念中的开端。因而,否定了辩证法的出发点是离开人的意识而存在的物。从这一点看,他的辩证法是唯心的,是没有客观基础的。另一方面,他又认为人的概念并不是不动的,而是永恒运动、互相转化、往返流动的,这对思维概念的分析却是辩证的。 列宁针对黑格尔否定统一物作为认识的基础和出发点的第一种规定时指出:“辩证法特别是研究自在之物、本质、基质、实体跟现象,为他存在之间的对立。(在这里我们也看到互相转化、往返流动,本质在表现出来,现象是本质的)。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本质到二级本质,不断加深下去,以至无穷。”④这样就把黑格尔倒置的唯心主义辩证法颠倒过来,赋予唯物主义新生命。应当指出:黑格尔辩证法的第二种规定“在现象的本质中发现本质自身所固有的矛盾”这一思想是赫拉克利特和亚里士多德所望尘莫及的,但是由于体系的需要,注定了他要回避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和黑格尔相反,马克思认为,辩证法是认识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因此,辩证法的研究对象首先是离开人的主观意识而独立存在的“物”。“物”的唯一特性就是客观实在,它存在于意识之外。意识来自于物质(人脑),又和物质相对立,因而有同一性。所谓同一就是说,客观事物是可以认识的。然而,和思维相对立的“物质”,是极其抽象的和广泛的、无穷无尽的,恩格斯说:“当我们把各种有形地存在着的事物概括在物质这一概念下的时候,我们是把它们的质的差异撇开了。因此,物质本身和各种特定的、实存的物质不同,它不是感性地存在着的东西。”⑤因而作为认识的对象的“物”总是具体的。认识过程中思维的能动作用在于必须“移植”、“渗透”到认识的对象里面去,才能反映思维和存在之间的同一性。我国哲学界曾经有一种观点,认为思维和存在是没有同一性的,这是形而上学的不可知论。马克思早就说过:“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⑥思维既然能够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就说明它们之间是有同一性的,这个同一的条件就是思维要“移植”、“渗透”到认识对象中去。承认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是不可知论向唯物主义认识论转化、形而上学向辩证法转化的入口。 矛盾关系,只能是对立双方的相互关系。对立双方,每一方只有在它与另一方的联系中才能证实自己,此一方只有反映另一方才能反映自己,另一方也是如此。每一方都既是自己,又是对方。马克思批评蒲鲁东把辩证法机械地划分为好和坏两个方面的形而上学观点时指出:“两个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为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法的实质”⑦。所谓矛盾,就是对立面的同一、斗争和转化等多种关系的总和。同一和斗争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同一中必定有斗争,斗争中才能实现同一。同一来自对立,又为斗争所扬弃,达到新的同一,这就是矛盾。 综上所述,可以把唯物辩证法划分为“统一物之分为二”和“矛盾”两个部分,它们之间包含着世界观和方法论、唯物论和辩证法的内在关系,经历着“一~二~一”三个环节的发展过程。因此不应当把“一分为二”和“对立面的统一”割裂开来,也不能把二者混淆起来、等同起来。这里前后两个“一”是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如果说前一个“一”所说的是具体的某一物的话,那么“二”则是从某一物自身分解出来的两个对立面;而后一个“一”则是从对立面中抽象出来的。它来自前一个“一”,又经过“二”而扬弃前一个“一”,是前一个“一”的本质所在。这就是毛泽东说的“实事求是”。  


 对立面的同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内容


  认识辩证法最重要、最困难之处,就在于正确地把握对立面的同一。用黑格尔的话来说,“思辨的东西,在这里所了解的辩证的东西,因而在于从对立面中把握对立面”,“这是最重要的方面,但对于尚未经训练的、不自由的思维能力来说,也是最困难的方面。”⑧把握对立面的同一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构成矛盾的依据,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是一切矛盾运动的出发点、经过点和归宿点。列宁说:“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构成同一,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在什么条件下它们是同一的,是互相转化的。”⑨任何对立面如果没有把握同一性,就不仅不能构成矛盾,甚至连对立本身也被否定。放在武器库里的矛和盾,互不交锋,矛是矛,盾是盾,充其量是两块形状不同的铁块,不仅不能构成矛盾,它们之间的对立也是没有意义的。只有矛和盾交锋,矛在进攻中植入对盾的防御,而在盾的防御中包含着对矛的进攻,矛和盾双方互相移植、互相渗透,才构成矛盾。前面讲到在直接产品交换中,买者和卖者的利益是对立的,两种不同使用价值之所以能够互相交换,是因为它们有同一性,它们都是劳动产品,都有价值。如果离开同一性,离开价值,就没有商品交换,就不可能有买卖者的对立。大米可以换棉布,因为大米和棉布都是劳动产品,都有价值,因而有同一性。阳光和空气对人体很重要,为什么没有人用大米去换阳光和空气呢?因为阳光和空气不是劳动产品,没有价值,不存在阳光和空气所有者和大米所有者的利益对立和交换关系。列宁指出:既然对立双方每一方都在自身中包含着另一方,没有这一方也就不可能设想另一方。因此“这两个规定,如果单独来看,没有一个是真的,只有二者统一才是真的,这就是对这两个规定的真正的辩证的看法,也是他们的真正结果。”⑩如果说对立中隐藏着同一,是可能性上的同一的话,那么对立面的斗争,则是实现中的同一,是在扬弃中的同一,是在矛盾中达到的同一。同一贯穿矛盾运动的全过程,抓住了对立面的同一,就抓住了认识矛盾的钥匙,也就等于打开了辩证法的大门。从这个意义上说,把握对立面的同一是最重要的。 我国学术界曾经发生过把辩证法的核心概括为“一分为二”和“合二而一”的争论。其实,这两派说的都是一个意思,都没有扬弃对立面,从中抽象出同一性来,只是变换了一种表述方式。因而都没有跳出唯物主义世观的范围,都没有触及唯物辩证法的本质和核心,还不能称为唯物辩证法。辩证法是研究同一性的学说,它研究对立面究竟是如何起于同一、经过同一、达到同一的。 马克思对矛盾同一性的表现形式及其运动特征作过深刻的分析。早在《一八四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指出:“私有财产的关系是劳动、资本以及二者的关系,这个关系的各个成分所必定经历的运动是: 第---二者直接的或间接的统一。起初资本和劳动还是统一的,后来它们虽然分离和异化,却作为积极的因素而互相推动。 第二-二者的对立。资本=积累劳动=劳动。作为这样的东西,资本分解为自身和自己的利息,而利息又分解为利息和利润。劳动是资本的要素,是资本的费用。因而,工人是资本的牺牲。 劳动分解为自身和工资,工人本身是资本、商品。”⑾这里,不仅科学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矛盾同一性的三种表现形式,而且指出贯穿同一过程的三种表现形式及内在关系是运动。如果说《手稿》是马克思早期著作的话,那么,关于矛盾同一性的三种表现形式及其运动特征的论述,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到处都反映出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在讨论生产和消费同一性的论述中指出:“消费和生产之间的同一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1)直接同一性:生产是消费;消费是生产。消费的生产;生产的消费。 (2)每一方表现为对方的手段:以对方为媒介;这表现为它们相互依存,这是一个运动。它们通过对方彼此发生关系,表现为互不可缺,但又各自处于对方之外。 (3)两者的每一方当自己实现时也创造对方,把自己当作对方创造出来。” ⑿ 列宁也肯定,同一性有三种表现形式:“(1)一切概念和判断的联系,不可分割的联系,而且是(2)一个东西向另一个东西转化,并且不仅是转化,而且是(3)对立面同一。”⒀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对矛盾同一性的表述方式虽然不同,但内容却是一致的。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三种表现形式:(1)直接同一性;(2)间接同一性;(3)对立面互相转化。这三种表现形式的根本特征则是:对立面相反相似;相反相成;相反相生。作为一个过程,可以简化为“一~二~一”的彼此互相联系,贯穿矛盾的全过程的运动。 同一性的第一种表现形式是直接同一性。 同一性的直接性,表现为对立的双方,每一方都是自己又是自己的他者、和自己的对方相似。马克思说:“这种同一性,归结起来是斯宾诺沙的命题:规定即否定。” 直接同一性根源于对立双方的内在因素。矛盾关系只能是对立双方的相互关系,对立双方每一方既是自己,同时又包含着和对方相似的因素,每一方都把自己移植(渗透)到对立面里面去,这就构成矛盾。例如在直接产品交换中,买者和卖者的利益是对立的,但又互相需求,我需要你的产品,你需要我的产品,买者的利益在卖者手中,卖者的利益也在买者手中,对立双方互相联系、互不可缺,互相移植(渗透)到自己的对立面里面去,每一方都既是买者,又是卖者,既卖出了自己的劳动产品,又买进了别人的劳动产品。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交换中也包含着相反相似的两种因素,既是卖者又是买者,抛出的使用价值和换回的使用价值是不同的,收回的价值和放弃的价值又是相同的。直接同一性是矛盾的起点,又是对矛盾的规定。 同一性的第二种表现形式是间接同一性。间接同一性是从直接同一性引伸出来的,是直接同一性的继续。马克思说:“商品二重地存在这个简单的事实,即一方面商品作为一定的产品存在,而这个产品在自己的自然存在形式中观念地包含着(潜在地包含着)自己的交换价值:另一方面商品作为表现出来的交换价值(货币)存在,而这个交换价值又抛弃了同产品的自然存在形式的一切联系,-----这种二重的,不同的存在必然发展为差别,差别必然发展为对立和矛盾。商品作为产品的特殊性同商品作为交换价值的一般性之间的这个矛盾,即产生了商品一方面表现为一定的商品,另一方面表现为货币这种二重化的必要性这个矛盾-----商品的特殊的自然属性同商品的一般的社会属性之间的这个矛盾,从一开始就包含着商品的这两个分离的存在形式不能互相转换的可能性。商品的可交换性作为同商品并存的物存在于货币上,作为和某种商品不同的不再和商品直接同一的东西而存在。一旦货币成为同商品并存的外界的东西,商品能否换成货币这一点,马上就和外部条件联系在一起,这些条件可能出现可能不出现:要受外部条件的支配。”⒁可见人类最初的交换发生在偶然的直接产品交换中。随着生产发展,商品交换范围日益扩大,直接产品交换有许多难以解决的困难。从使用价值看,双方必须互相需要;从价值量看,必须相等;从交换的时间和空间看,又必须一致。在交换中同时要具备上述条件是很困难的。在商品交换的长期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到,如果把手中的商品先同一种大家乐意接受的商品相交换,然后再拿这种商品去换取自己所需要的商品,交换就方便多了。于是那种大家乐意接受的商品就从一般商品中分离出来,成为商品交换中的一般等价物。这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从使用价值方面看,和参与交换的商品是有差异的,从价值方面看,和参与交换的商品又相同,这就是货币。货币出现以后,商品交换都通过货币作为媒介,实现全面的转手。这样,商品交换就从原来的直接产品交换(w-w)发展为以货币为媒介的(w-g-w)商品流通。具体地看货币的使用价值,既不同于商品甲,又不同于商品乙;但抽象地看货币的价值,却具有甲、乙两种商品共同的本质。所以各种商品都要通过货币作为媒介实现全面转手。直接同一一旦发展为间接同一。矛盾运动就发生了变化。马克思指出:“商品的交换价值二重地存在,即作为一定的商品和作为货币而存在,同样,交换行为也分为两个互相独立的行为:商品换货币,货币换商品:买和卖。因为买和卖取得了一个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彼此分离的、互不相干的存在形式,所以它们的直接同一就消失了。它们可能互相适应和不适应:它们可能互相一致和不一致:它们之间可能出现不协调。固然,它们总是力求达到平衡:但是,现在代替过去的直接相等的,是不断平衡的运动,而这种运动正是以不断的不相等为前提的。现在完全有可能只有通过极端的不协调,才能达到协调。”⒂可见同一性的间接性,主要根源于对立双方内部的直接同一运动于外部表现为对立,由外部独立性的东西作为对立双方互相联系、互相渗透的媒介。这个“媒介”是共同的因素,彼此通过这个共同的因素,促成对立双方互相转化。 间接同一性作为矛盾的内在因素,深藏在对立双方内部,具有对立双方共同的本质属性;作为对立双方的媒介,它独立于对立双方之外,既和对立双方相区别,又有共同的本质属性;作为矛盾的内在根据,它必须从对立双方抽象出来,又扬弃对立双方;作为矛盾的外部条件,它运动于矛盾过程中,是矛盾自身的规定。 同一性的第三种表现形式是对立面的转化。 对立面的转化是矛盾运动的结果,又是新的矛盾的开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多次肯定对立面转化是矛盾同一性的一种表现形式。恩格斯指出:“真实的具体的同一性包含着差异和变化。”⒃列宁说:“任何个别经过千万次的转化而与另一类的个别(事物、现象、过程)相互联系。”又说:“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在什么条件下它们是同一的、是互相转化的。”⒄对立面转化的根本特征是扬弃差异,吐故纳新,生成新的矛盾统一体,开始新的矛盾运动。 对立面转化是在矛盾中发生,在矛盾中实现的。毛泽东同志说过:“两个相反的东西中间有同一性,所以二者能够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又能够互相转化。这里说的条件性,即是说在一定的条件下,矛盾的东西能够统一起来,又能够互相转化;无此一条件,就不能成为矛盾,不能共居,也不能转化。”⒅对立面转化,旧矛盾解决了,又为新的矛盾展开铺平道路,开始了新的矛盾发展史。 还以商品交换为例。在简单商品交换中,由于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对立而演化出独立的货币形式。但是,货币一经出现,就打破了商品交换中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扩大了交换的范围。却使货币有可能沉淀下来,货币一经沉淀而积累就为产生资本创造了条件。货币一旦作为资本使用,商品的价值突然表现为一个处在运动过程中的自行运动的实体。商品和货币只是这一实体的两种表现形式。可是,现在它不再表示商品关系,它作为原价值同作为剩余价值的自身区别开来,即作为父亲同作为儿子的自身区别开来。二者年龄相同,实际是同一个东西,只是由于货币带来了剩余价值,它才成为资本,一旦生了儿子,并由于有了儿子他就成为父亲,并且二者的区别又消失,合为一家,剩余价值又资本化了。 关于同一性的表现形式及其运动的特征的论述,是马克思首先提出来的,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是没有论述过的。列宁特别强调:唯物辩证法是研究同一性的学说,它研究对立面为什么起于同一,在什么条件下、怎样经过同一转化为新的同一的学说。  


对立面的同一是共产党制定政策和策略的理论根据


  毛泽东同志说:“政策是革命政党一切实际行动的出发点,并且表现于行动的过程和归宿。”这是唯物辩证法起于同一、经过同一、达到同一的特性,在党的政策和策略上的具体运用,他是和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动机、手段和目的是完全一致的。1957年,毛泽东同志把解决国内矛盾的方法具体化为一个公式,叫做“团结-批评-团结”。“讲详细一点,就是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使矛盾得到解决,从而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⒆这个公式和马克思关于矛盾同一性三种表现形式的论述是完全一致的。“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或者说“求大同”,这是共产党制定政策的基础和出发点,如果说主观上没有团结的愿望,没有“求大同”的要求,就会把事情搞乱。所谓“求大同”就是从对立面中把握同一性;无产阶级的政策只有渗透到各阶级和各阶层的共同利益中去,从复杂的社会生活中抽象出能够反映各阶级、各阶层的意志和愿望的政策来,才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解一切消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一小撮最反动的势力,才能达到解放全人类,最后解放自己,实现世界大同的共产主义的目的。如果不能从不同阶级、阶层的对立和斗争中把握同一性,就不可能制定出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获得大多数人支持和拥护的政策来,也就不可能带领大多数人去实现世界大同的共产主义。所谓批评或者斗争,就是说共产党制定政策的基本准则就是从对立和差异中去把握同一性。这里,必须明确党的基本原则是不能动摇的,无产阶级和广大劳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不能损害的。尽可能在不破裂的条件下,通过对非无产阶级思想的批评、斗争或者说教育、协商、谈判,努力争取可以争取到的;在不伤害原则的条件下,放弃一些暂时可以放弃的东西,都是必要的。所谓“存小异”,就是对那些无关大局的差异,可以存而不论,或留给以后去解决的。这既是解决国内矛盾、制定国内政策、稳定社会秩序的方针。也是制定外交政策,解决国际争端的基本准则。早在1955年的万隆会议上,周恩来同志面对帝国主义的阴谋以及国际间的复杂矛盾,就明确提出: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方针是“求同存异”,呼吁各国人民为共同的利益加强团结,从而为新中国的外交打开了局面。早在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在处理西藏问题时就为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这是运用矛盾同一性的原理解决我国国内问题的典范。我国现实情况是有两种制度同时存在,香港、澳门、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一个国家内分裂出来的两种根本对立的社会制度。既然是一个国家内分裂出来的两种对立的社会制度,就必然有同一性。两岸都是中国的领土;居住的都是中国人,有共同的民族尊严和民族利益,有共同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语言,都希望祖国统一和强大,这就是直接同一性,也是实现“一国两制”的基础。如果国家没有分裂为两种制度,就不需要提出一国两制的问题;如果两种根本对立的社会制度分别存在于不同的国家里,也不存在一国两制的问题。由于两岸三地社会制度上的对立,使国家内部的统一运动于外部,形成两种社会制度的对立。于是需要既独立于两种社会制度之外,又渗透于两种社会制度之中的《基本法》作为媒介。《基本法》属于上层建筑,是观念形态的东西,它既不伤害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也不伤害港、澳、台的资本主义制度;它既不违背《宪法》,又能反映港、澳、台人民的意志和愿望,符合中国人民共同的利益和要求,是两岸人民都能接受并必须遵循的行动准则。这种从对立的社会制度中寻求同一的光辉思想在香港和澳门已经得到实现。将来台湾也一定可以按照同样的方式回到祖国的怀抱中来,这是全国人民共同的愿望,是任何人都阻挡不了的。应当承认:“一国两制”的构想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的,用毛泽东主席的话来说就是‘实事求是’。这是和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符合的。香港、澳门的回归,《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的实施,是唯物辩证法的胜利,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胜利,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理论的伟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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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言
2006/3/17 11: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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