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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共产主义论坛 8 共产主义先锋报(综合版)按时间排列 8 该“严厉打击”的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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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严厉打击”的到底是谁

振 扬

近日从报纸上读到一则新闻称,北方某大都市的“市建委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对‘恶意’讨薪者,今后将由公安、劳动部门联合严厉打击”云云,读后极为震惊,心潮翻滚,夜不能眠。
农民进城打工,被老板们拖欠工薪问题,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早已成了一个令千百万打工者十分苦恼也十分无奈,并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各级政府非常关注的社会问题。不少有识和正义之士对此早已愤愤不平。打工者为着挣点辛苦钱养家糊口,离乡背井,远离亲人,不顾旅途劳顿,辗转奔波,来到城里,靠出卖劳动力觅食。无论是烈日如火的酷暑,还是寒风刺骨的隆冬,他们栖身简陋的工棚,吃着粗劣、廉价的伙食,却干着城里人不愿干的最苦最累最脏甚至最危险的活计。他们象老黄牛一样,任劳任怨,用自己的双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工地上,夜以继日地挥汗如雨,拼搏奋斗,为城市的崛起发展,为国家民族的繁荣富强,作出了应该载入史册的巨大贡献。以2004年为例,农民工对我国GDP的贡献在3万亿元以上,即占我国当年国内总产值13.65万亿元的21.98%以上;在广东,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对该省GDP的贡献,高达25%以上;在深圳,财政收入的64%来自制造业,而在制造业员工中85%是农民工,也即是说,仅制造业的农民工就为深圳市的全部财政收入提供了46%以上的份额;而他们得到的却是十分低廉的报酬。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告诉我们,2004年我国农民工平均月收入539元,而同期的城镇工人平均月收入为1335元,农民工每月的收入只有城镇工收人的40.37%。也就是说,老板雇佣一个农民工比雇佣一个城镇工每月可节省796元,而2004年我国进城打工的农民超过1.1亿人,以此计算,仅2004年全国各行各业的老板们因雇佣农民工就少支出10500亿元以上。这个数字大约相当于我国当年GDP的9.5%,这正好等于我国当年经济发展增长的速度。这还没有将福利、保险等方面节省的开支包括在内。由此可见,农民工对国家的贡献之大以及他们为老板们节省的开支之巨,与他们劳动所得的收人之低,是何等的极不相称。
近十年来,我国经济在高速发展,税收在大幅增长,老板们的财富在飞跃递增,物价在不断上涨,唯一没涨的是农民工的工资。
尤其不可思议的是,农民工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应该得到的那点低得不能再低的血汗钱,往往还被老板们肆意拖欠、剋扣、拒付,不少人辛辛苦苦一年干到头,到年终却讨不到应得的工钱,有的农民工,甚至连买一张回家过年的车票钱都讨不到,面对如此困境,他们欲哭无泪,唯有仰天长叹。
2005年8月,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家被称为“血汗工厂榜”的欠薪企业名单。这20家企业仅仅是冰山一角。据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一位知情人士说:“如果真按违反劳动法就予以公示的话,珠三角大部分的制造企业都要关门”,他进一步透露,“各地欠的几乎都是农民工的钱,血汗工厂流的几乎都是农民工的血汗,准确地说这是一张农民工的血汗榜。”(见2006年1月16日《经济观察报》)由此可见,包括欠薪在内的有关农民工的问题已是何等严重。
为了给农民工讨还公道,也为了社会和谐安定,一个时期以来,每到年关时节,众多新闻媒体和不少地方政府官员不得不加入到为农民工追讨工钱的行列中去。他们四处奔波,八方呼吁,频频调解协商,苦苦动员劝说,忙得团团转。在人民当家作主已经50多年的社会主义中国,这是一种很不正常甚至根本不应该出现的尴尬现象,但毕竟为部分农民工讨到了工钱,缓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然而,有的老板却是任你什么人什么媒体什么组织出面,任你呼吁、求情、劝说、动员、告诫、限令,都无法让他们把农民工应得的血汗钱,从他们的口袋里掏出来。有一位在黄河中游之滨的某省会城市打工的农民工毕跃印,在2003年底历时一个多月,跑得两腿抽筋,说得口舌生泡,向老板求爹爹拜奶奶,就是讨不到自己应得的工钱。新闻媒体曝光后,引起了该省劳动保障厅的高度关注,召开专门会议,作出决定,由省厅出面和媒体联动,决心一定要为毕跃印讨回工钱。谁知恶意拖欠工钱的老板郑某根本不买账。在由省、市、区三级政府部门联合新闻媒体“零距离”为毕跃印追讨工钱的一个多月时间内,可谓好话说尽,道理讲尽,办法用尽,但都无法感化郑某的铁石心肠,甚至下达“限制整改通知书”,令郑某“限期整改”,郑某也一概不理。那里的省、市、区三级政府部门和众多新闻媒体,居然对郑某无可奈何,硬是没能替毕跃印讨回应得的工钱。象郑某这类对新闻媒体和省、市、区三级政府都不放在眼里的黑心老板,对于身处异乡,举目无亲,孤立无援的农民工,他们哪里会放在眼里呢?
自古以来,干活拿钱,雇工付酬,天经地义。但是,在今日的中国大地上,腰缠万贯却肆意拖欠、剋扣、拒付农民工工钱的老板却大有人在;因讨要自己的工钱遭到老板谩骂、侮辱、殴打、甚至被打残打死的农民工,也屡见不鲜,难以胜数。如若不信,不妨略举数例为证——
在南海之滨的南海市,20 多位农民工为找老板高某催讨已被拖欠了三个多月的工钱,得到的是一顿拳脚相加的毒打。当地新闻媒体和劳动部门介入后,高某答应半个月内付钱。谁知半个月后,高某不仅不付一分钱,反而公然违反劳动部门规定,七算八扣,成了农民工白干活不说,反而倒欠他数千元;
在湘江之畔的长沙城,三位宁乡农民工为讨工钱,被老板叫来的一帮牛高马大的凶恶男子,打得伤痕累累,血肉模糊;
在广东湛江赤坎区,一位农民工为讨工钱,工钱没讨到,却被恶老板残酷地用电锯锯掉一条腿,成了永远的残疾:
在五指山下的海口市,7位农民工向老板讨要工钱,个个被打得遍体鳞伤,血迹斑斑;
在黑龙江打工的24岁农民工郑某,为讨回自己的400元工钱,被老板召来的一帮人毒打致死;
在河北省鹿泉县某水泥厂打工的河南省方城县阎红举等26位农民工为向老板封万林追讨工钱,封不但不付工钱,反而喊来一帮人,阎红举等人见势不妙,连忙离开工厂。然而,封却开着汽车拉着一伙手持棍棒、铁器的男子,追上来就打,封万林一边用汽车摇把子猛打阎红举,一边高喊:“把他拉出来,打死他!”阎红举跪地求饶:“钱我不要了,钱我不要了,你们饶了我这条命吧!”但封万林和歹徒们根本不理,直到把阎红举打翻在地人事不省,方开车离去:
在共和国首都打工的湖北当阳农民工胡卫国,和妻子一起于2003年12月18日至2004年1月2日期间,因向老板讨要工钱,多次受到恐吓威胁,找过新闻、劳动、司法等众多有关单位和部门求助。历时16天,苦苦讨薪不得,最后不明不白残死在他打工时流血淌汗的工地;
在古城西安,40多位农民工为讨工钱,在老板的办公楼内遭到“恐怖式”暴力袭击,他们被迫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求援,企图借此讨个说法,讨回工钱。谁知老板大搞“恐怖式”暴力袭击,就是为着给社会舆论和讨薪民工一个“下马威”,公开警告:“谁敢再来讨薪水!”
在中原大地上的郑州市,一批农民工为讨工钱发生的口角,老板竟召来100多名手持钢管、铁棍的男子,冲向手无寸铁的讨薪民工,见人就打,逢人就砍,把讨要工钱的民工打得落花流水,惨叫连声……
如此等等,数不胜数。
报载,我国70%以上的农民工遭到过侵权,据《潇湘晨报》披露,在20份面向建筑行业农民工进行的问卷调查中,100%遭遇过侵权。其中尤以拖欠工资为最。据对10省(市、区)调查统计,在拥有3800多万从业人员,其中80%以上是农民工的我国建筑行业,截至2003年12月底,有50%——即至少1900万以上的农民工没有拿到自己的工钱,当年年底全国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达1000亿元之巨,如此史无前例的巨额欠薪引起了全国人民的高度关注,以致举国上下都在为农民工追讨工资而呐喊而奔波,连日理万机的共和国总理,也在一边大声疾呼:“欠农民的钱一定要还!”一边亲自为农民工追讨工资,谱写了一则国家总理为农民工追讨工钱的旷世新篇。
仅从以上所述,我们已不难看出,农民工要讨到自己用血汗换来的工钱,是何等艰难,而某些财大气粗的老板“恶意”拖欠农民工的工钱,却是何等有恃无恐,蛮不讲理。他们对农民工催讨工钱的回答,不是依法支付工钱,而是轻则谩骂、斥责、侮辱,赶出门去;重则棍棒侍候,毒打、砍杀,甚至象西安那个恶老板一样大搞“恐怖式”暴力袭击。“恶意”欠薪的老板,对讨要工钱的农民工,如此横行霸道、凶恶残暴,堪称古今鲜闻、旷世罕见,难道还不令人发指令人愤慨吗?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作为一个大都市的建委及其人民公仆们,不是站在公正和社会公德的立场上,为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工的正当权益,长期遭到侵犯而声张正义;不是为数不胜数的农民工不仅讨不到淌血流汗卖苦力挣来的工钱,反而遭到不良老板辱骂、怒叱、毒打、甚至被打死打伤的遭遇而主持公道,却在新闻发布会上公然宣布,对所谓“恶意”讨薪者,“将由公安、劳动部门联合严厉打击”。众所周知,“恶意”欠薪是处于优势地位的老板对处于劣势地位的农民工持强凌弱的一种恶意侵权,是对自古以来雇工付酬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公理的肆意践踏。没有侵权就不会有维权,没有“恶意”欠薪哪来的“恶意”讨薪呢?前因后果,泾渭分明。某大都市建委那种不问青红皂白,本末颠倒的作法,岂不是对那些“恶意”欠薪的不良老板一种公开支持,等于向他们公开宣告“欠薪有理”,“讨薪有罪”吗?从此以后,他们便可以有恃无恐“恶意”欠薪,因为他们得到了谁再“恶意”讨薪,谁就会遭到“公安、劳动部门联合严厉打击”的官方承诺,手中有了一把尚方宝剑。
长期以来一直没有解决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涉及到千百万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已引起广大农民工的强烈不满。某市建委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这种公开宣布,无异于对已经令人不安的拖欠农民工工钱这股不正之风火上浇油。我真担心,这种作法会不会引出一个某些有恃无恐的老板“恶意欠薪”愈演愈烈,某些忍无可忍的农民工“恶意讨薪”不断加剧的怪圈?
党中央三申五令要构建一个和谐社会,这是把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早日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要求。为着我们国家的和谐安定,为着切实保护作为弱势群众的数以亿万计的农民工的正当权益,每一位人民公仆特别是执法机关的人民公仆,难道不应该好好想一想——该“严厉打击”的到底是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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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言
2006/3/7 16: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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